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订新的婚检制度,计划实行政府“埋单”的婚检新政策。同时,卫生部酝酿已久的“孕前保健方法草案”已经在河北等地试点。
然而,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这道“免费的午餐”依然少有人喝彩。
取消强制婚检,把是否婚检的选择权交给当事人,这是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具体体现,但不再强制并不等同于婚检不重要。婚检自由了,很多人就以为“取消强制婚检”就是不用婚检,根本没有意识到婚检的重要性。这也酿造了一场场的悲剧。以河南为例,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河南省的婚检率是40.5%,实施后的2004年,当即骤跌到0.68%。婚检人数的减少,很有可能导致传染病、性病和出生缺陷率的提高。
婚姻关系,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不仅是一个人的事,也不仅是两个人的事,它影响着配偶的健康和生活状况,也影响着双方的子孙后代及身边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婚姻在一定程度上的“公共性”告诉我们,“婚检”在理论上,是公民的一项福利,是政府必须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但同时,也是公民有必要履行的一项义务。
强调“婚检”的义务性在于,婚检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配偶,对子孙和身边的亲人、朋友负责。
事实上,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是把婚检当做一项公民义务来看待的。义务,并不一定是指有国家机器为后盾的强制,这里的义务,更是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