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27日电(记者张晓晶)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明生宣布说,山东省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已经正式对外提供查询工作,这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种新形式。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山东省检察机关对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有行贿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档案,于去年底建成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进行了近两个月的试运行。 目前,可以正式面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查询。
据了解,具体查询范围包括: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侦查的、并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由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负责。人民检察院对行贿犯罪档案负责对外查询,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部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保险理赔、上市公司审批、政府采购、招生录用等工作中,可以向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有关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有关部门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依照法律和管理权限,可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并将查询后的处理结果及时向提供查询的检察机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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