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
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指出,从现在开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许多阶段性特征。其中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总体安定团结,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经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更加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处于多发期,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新课题。 对此,如果我们重视不够、准备不足、应对不当,就可能使小问题变成大乱子,小事端变成大祸害,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影响“十一五”又快又好发展。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从“十一五”开局之年起,在前两年创建“安全陕西”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这是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要求作出的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又快又好发展,加快发展是兴陕富民的第一要务。而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今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实现良好开局、高点起步,必须继续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就是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稳定是和谐的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没有当前的稳定,就没有条件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既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又有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既有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又有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既有依法查处经济犯罪,又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既有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又有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这就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融为一个有机整体,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做到“四位一体”,构建和谐陕西。
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是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平安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平安是民心所向。保一方安全、守一方平安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就是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抓住重点,带动全局,迅速掀起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热潮
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部署,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的总要求,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平安陕西”创建活动良好起步。
一是,要把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作为创建活动的首要任务。从矛盾大的地方抓起,从问题多的地方改起,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坚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防止把信访变成上访、把上访变成越级访。要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明年全省群体性事件包括集体访数量下降、进京访数量下降两个目标的实现。
二是,要始终保持对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打”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严打”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喘息机会。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流窜犯罪,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以破大案、破现案,多破案、快破案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破案率,确保对刑事犯罪分子打得狠、打得准、打得及时。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加强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的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内幕性和前瞻性信息,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
三是,要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基础在基层,重心在基层,力量源泉在人民群众之中。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合治理、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筑牢“平安陕西”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加强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行政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加强治保、调解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特别是要把群众中的积极分子队伍组织起来,做到专群结合,联防联治。要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镇、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工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把“平安陕西”的基础打得牢牢的。
四是,要坚持预防为主。这是创建“平安陕西”的根本举措。这方面,要突出抓好两点:一要抓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以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为载体,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教育,提高人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和谐意识,使社会成员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爱护、融洽相处。要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深入开展对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要加强法制教育,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人们养成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要抓超前防范的网络建设。积极构建有效预防和及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体系,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社会面的治安防控网络,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控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网络和各地区间的边际治安联防网络。要广泛实行技术防范,把技术防范措施逐步落实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要进一步推广治安中心户长经验,在有条件的地方组建专职治安巡防队伍,推进治安防范的社会化和职业化。
五是,要把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服务,面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要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领导
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创建活动。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政法工作和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体现在创建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这就要求创建活动必须服务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这个大局;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司法公正、执法为民;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打击和保护、惩治和预防、管理和服务、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始终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创建活动高潮迭起,不断向纵深发展。
要落实创建活动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创建活动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工作格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把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使他们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要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制定创建活动奖惩办法,将创建活动列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省创建“平安陕西”活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全省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要抓好对创建活动的具体指导和日常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要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创建“平安陕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整体配合。各级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要把创建“平安陕西”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题,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陕西”的目标要求,制定参与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在全省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中积极开展“我为创建平安陕西做贡献”主题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
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制定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宣传计划,适时组织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宣传内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从维护陕西的好形势、好形象出发,切实改进对突发性事件和敏感、热点问题的宣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宣传“创建平安陕西、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在全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活动、共建平安陕西的浓厚氛围。
我们创建“平安陕西”,我们祝福陕西平安。在三秦大地广泛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为全省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意义重要,影响深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迅速行动起来,上下一致,齐心协力,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携手打造平安、稳定、和谐陕西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