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开展专项援助在就业低保等方面给特殊救助李海燕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根据市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联合对市内六区非农业人口中单亲母亲家庭的调查显示,目前本市300余万个家庭中,约有3万余个单亲家庭,其中76.2%是单亲母亲家庭,有60%的单亲母亲家庭处于贫困之中,她们正在成为社会中新的弱势人群。 昨天,记者从市有关方面获悉,今年本市计划开展单亲母亲困难家庭专项援助行动,此外这些单亲母亲困难家庭还有望获得低保补助等特殊援助。
单亲母亲收入普遍较低
调查资料表明,本市超过半数的单亲母亲个人月均收入不足500元;而单亲母亲家庭月均收入不足700元的占73%;绝大多数单亲母亲家庭每人每月收入不足350元。
在单亲母亲中,下岗失业者居多,而就业者的就业层次也较低。被调查的单亲母亲中,失业、下岗、无职业等人员占33.3%;以打零工的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者,占24.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单亲母亲以及各类技术人员只占7.3%,比重很低。
从单亲母亲消费状况上看,单亲母亲家庭耐用消费品百户拥有量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单亲母亲家庭的消费主要是为满足温饱和健康的需求的食品支出;其次是单亲母亲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将主要支出花费在子女教育上。从单亲母亲的社会保障状况看,单亲家庭应变生活突发事件的能力也比双亲家庭差很多。
调查显示,单亲母亲家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全有的家庭只占23.2%,比重较低。单亲母亲家庭中,没有上任何保险的家庭比例超过30%。单亲母亲对突发的不幸事件缺乏基本的应对能力,遇到困难常常无力面对。
据调查,享受低保救助的单亲母亲家庭为31.3%。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超过68%的家庭不符合现有的低保条件,尽管她们属于困难家庭,但是由于大部分单亲母亲没有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即使实际收入很低,或是没有任何收入(原工作单位为本市的特困企业),她们的生活困难程度可能要超过目前享受低保救助的一些家庭,然而她们无法享受到现有的低保政策。
单亲母亲再就业困难
在被调查的所有单亲母亲中,近2/3的单亲母亲年龄在41至50岁之间,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下的占85%,她们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就业技能单一,失业后再就业相当困难。即使就业了,也多为计时工,收入偏低。调查显示,她们中多数人不具备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能力。其中,残疾、有病不能劳动、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亲母亲达到16%,另有超过48%的单亲母亲虽有各类疾病,但仍能坚持劳动,不过从事重体力劳动有一定困难。
单亲母亲子女教育负担重
调查显示,单亲母亲家庭中的子女处在初中、高中以及中、高等教育阶段的居多,比例超过70%,而她们中丧偶的占54.6%,离婚者中前夫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不足2%。多数情况为:虽有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给付抚养费,但是由于男方无稳定的职业或收入较低,而拒不履行义务时,即使单亲母亲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仍然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
调查显示,目前本市88%的单亲母亲个人独自支撑家庭的全部开支。因此,子女教育负担重,是导致单亲母亲家庭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以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一年2500元的学费计算,对维持日常家庭生活都有困难的单亲母亲家庭来说,负担可想而知。
另据调查,单亲母亲缺乏自有住房,生活难有保障。调查显示,拥有自有住房的,不足20%。借住父母、亲属住房,以及在外租房者的比例超过84%。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女性在办理房产分割时,住房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住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时,男方即使给予女方一半的经济补偿,大多数离异单亲母亲也无力再购买住房。
单亲母亲将得到特殊救助
由于单亲母亲个人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经济和社会重任,其负担系数高于正常家庭,她们的正常生活比双亲家庭更加艰辛。本市单亲母亲的家庭正在成为当前社会弱势群体中最困难的人群,她们的困难已经引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鉴于单亲母亲多数属于“4050”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同时又存在家庭负担重、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等现实困难,市妇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从今年开始,计划联合救助单亲母亲贫困家庭。市妇联将开展专项援助行动,除了对困难的单亲母亲给予物质上的救助外,还要在市妇联家政服务公司、手工编织协会进行就业援助。
此外,针对目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十分健全、更没有顾及到单亲母亲这样的特殊家庭的状况,本市有望采取低保政策适当向单亲母亲倾斜的措施,即按照单亲母亲困难家庭实际收入给予低保救助,以解决她们生活困难的问题。
与此同时,有望加大对单亲母亲就业的援助力度,劳动部门、市妇联和社会有关方面,将把单亲母亲列入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时,优先照顾生活困难的单亲母亲就业,优先提供创业贷款,免费提供就业培训,通过再就业,提高贫困单亲母亲的经济收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单亲母亲家庭的数量还会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这一方面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形成了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为此,本市还有望采取政府适当拨款、社会广泛募集的方式,建立单亲母亲的救助基金,由民政和妇联共同管理,对困难的单亲母亲进行专项救助。
<责任编辑: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