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张松)平利县农民易能富在金矿打工时,不幸被矿石砸伤评定为4级伤残。金矿老板对法院生效判决久拖不予执行。日前,平利县人民法院远赴千里之外终于为易能富讨回了24万余元的赔偿款。
平利县农民易能富,在山西省繁峙县砂河镇义兴寨陈立全承包的南料井金矿打工。 2001年6月5日,在井下施工时被矿石砸伤,经医院诊断为“颈部椎骨断裂,神经错位”,评定为4级伤残。易能富于2004年12月将陈立全诉至平利县人民法院,要求陈予以赔偿,经法院审理判决由陈立全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陈立全一直未按期履行义务。在此期间,为给易能富看病,一家人的生活陷入极端困难之中。这一情况引起平利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来刚的重视,他要求执行庭派出精干力量赶赴河北,不管困难多大,必结此案,给伤残农民工讨回救命钱。近日,执行干警驱车两千多公里,几经辗转,终于在河北老家找到了陈立全,成功为易能富执行回244146元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