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已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规定了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七种情况,指出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