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2月2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岛内“性骚扰防治法”刚上路,酒客担心小姐拿来当护身符控告索偿,纷纷要求酒店小姐签性骚扰同意书。酒店小姐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认为为了工作会应付客人,有人说不可能损害自己权利。
据悉,台湾酒客花钱买乐子,有人喜欢吃小姐豆腐,“性骚扰防治法”出炉,虽然还没有小姐告酒客的案例,但是酒客防范于未燃。有酒客表示,怕小姐拿“性骚扰防治法”当护身符控告求偿,或是故意诈财,要拿个三、五十万台币才愿意撤除诉讼。
据了解,岛内酒店小姐对这样的同意书看法不同,有人坚持卖笑不卖身,手来脚来绝对不行。还有小姐盯着同意书看了老半天,感到非常惊讶,心里不断挣扎。酒店小姐小琪就说,为了钱没办法时就签一下,可是她觉得并不是很公平,因为上班也是不希望被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