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义务教育阶段的数万名中小学生来说,今年春季新学期是轻松而快乐的。因为刚刚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使他们不再为交学杂费而犯愁。与国内其他地区不同的是,延边州这次将城镇中小学生也纳入享受这一政策的范围内,延边州也是在我省率先实行这项优惠政策。
2月25日,记者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延边州享受西部开发优惠政策,按照改革实施步骤,从今年春季开学起,率先在全省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同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机制。
延边州副州长金基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在这次改革中,省财政多拿出400万元,把延边州城镇中小学生也纳入免收范围,使延边州城乡中小学生都能享受这项政策。免收学杂费资金、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省和地方按80:12:8比例分担。2月24日,延边州财政已将各级所承担的资金全部划拨到县市,到2月27日,资金将被划拨到学校。这笔资金是专项资金,不能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各县市对教育的投入在原有基础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延边州义务教育段中小学除可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一费制”确定的代收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杜绝学校搭车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记者史大伟( 中国吉林网 城市晚报) [编辑: 孙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