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7日电据新华网援引辽宁日报报道,面临人口逐渐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凌源市为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设立老年法庭、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完善基层组织,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完整维权体系。 去年该市涉老赡养案件比2000年减少了60%。
目前,凌源市有老年人口7.2万,占该市人口总数的11%。据该市老龄办调查,发现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十分突出的是赡养纠纷。为此,该市借鉴三十家子法庭对赡养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审结、执行、减缓诉讼费的“三优一缓”做法,加大维权力度。首先是制定了《凌源市贯彻〈老年法〉实施细则》,体现了“六个老有”宗旨,重点对老年人的“养、医、维”作了详细规定,同《老年法》一起印制了1.5万份宣传手册,发放给每个有老人的家庭。同时,在三十家子等7个基层法庭设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庭”,并积极探索更加有利于维护老年合法权益的新机制,即一简、二缓、三不传、四优先,案后回访,改变庭审形式,扩大被告主体,强化先予执行环节等。老年法庭成立以来,为老年人减免了10多万元的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为进一步完善老年维权体系,2004年3月,该市又成立了老年法律援助联络中心,中心下设法律援助联络站,分布在30个乡、镇、街的法律服务所,全市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均为老年法律援助志愿者,总人数达71人。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25次,免费代理诉讼6起,公证2起,调解涉老纠纷120起。
同时,该市还在老龄组织中建立老年维权网络,充分发挥基层老龄组织在老年维权工作中的作用,在市、乡、村、组四级老龄组织中设立“四员”,即市老年维权监督员,乡(镇、街)级老年维权陪审员,村(社区)级老年维权调解员,村民(居民)组级老年维权信息员。由此形成了老年法庭、老年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基层老龄维权组织“三位一体”的完整老年维权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