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本报2月25日社会综合版以《签约的合同不履行承包方负债累累》为题,报道了石元建筑安装公司九分公司与承包人郑先生的合同纠纷,引起了九分公司的高度重视,该公司再次对郑先生的工程拔款等账目进行了核实。
2月27日,九分公司经理马骏奇告诉记者,他们是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的,经核算,目前公司只欠郑先生3600元工程款。
马经理还说,新海家园二区17号楼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进货渠道,安装的门窗、水、电、暖、卫生洁具等设施统一由九分公司进货,再由承包单位从九分公司领取。记者从出库票据上看到,郑先生在领料单上签了字。马经理又说,该项工程总造价240多万元,其中九分公司供货83万元,扣除该工程的税金、管理费、水电费、零建费、保险费、交易费、保证金等35.5万元,再扣除郑先生欠的一些供材单位材料款24.98万元,剩余100多万元。而他们已实际用现金支付给郑先生103.8万元,现在只欠郑先生3600元工程款。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均表示将诉诸法律以求根本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