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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时间:2006年02月28日08:14 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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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日报

  (2006年1月21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总 纲

  第一节 规划背景

  “十五”时期的显著成就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五”期间,我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把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029.9亿元预计增加到2005年的1910亿元,年均增长10.2%左右,呈现出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结构逐步改善、协调性逐渐增强的良好态势。实施西部大开发“五年打好基础”的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上了新台阶,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西电东送”工程势头强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改革开放取得重要进展,新阶段扶贫开发和“两基”攻坚扎实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日益改善,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胜利完成了“十五”计划,为今后又快又好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一五”是我省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胡锦涛同志2005年初在我省视察指导工作时明确指示我们,要进一步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一定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进一步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机遇,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实现全省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基本条件。“十一五”时期,我省面临较好的发展环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我们实现“十一五”时期又快又好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时代的潮流,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扩大开放,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央明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绝不会动摇、支持力度不会减弱、西部地区发展步伐不会放慢,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十五”期间,我省的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基础打得扎实,我们已经站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新的起跑线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盼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愿望十分强烈,是进一步改变经济社会面貌的强大动力。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农业基础脆弱,水利建设欠账较多,农村的贫困问题突出,解决“三农”问题任务十分艰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水平低,经济结构不合理,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劳动者素质亟待提高,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仍然面临很大压力;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社会利益关系的处理难度加大;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我们前进的道路上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发展环境较为有利。

  第二节 总体要求

  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六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把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作为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的办法和改革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生态立省和开放带动战略,扎实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把加快发展与全面、协调发展结合起来,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力争在经济和科技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跨越式发展。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第三节 奋斗目标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比2000年增加两倍、人均超过8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新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态环境趋于良好;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特色优势产业健康成长,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对内对外开放达到新水平;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并得到巩固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力争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有新改善,基本解决农村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宏观经济调控主要目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2010年生产总值达到340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略高于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控制在全国水平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主要目标: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44.8∶42.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26%左右;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6%左右。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主要目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确保基本农田面积达到360万公顷。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主要目标: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80万人左右,力争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5%左右,城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70%以上;初步形成贵阳城市经济圈、毕(节)水(城)兴(义)等一批区域经济带,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速度达到年均11%以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公共服务主要目标:2007年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100%;2010年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50%左右和15%左右;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公共卫生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7%,主要卫生指标力争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初步建成“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稳定提高林分质量,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县城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4%以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40%以上;石漠化治理取得新进展,初步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扩大的趋势;重点区域和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主要目标: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规范实施并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保持两位数增长,引进省外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4亿美元;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2010年进出口总额达到20亿美元以上。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主要目标: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左右,总人口控制在4090万人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5%以上;稳定确保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基本解决现有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初步实现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基本建立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69岁以上;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安全生产主要目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全社会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下降到1人以下,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下降到10人以下,万车死亡率下降到12人以下,百万吨煤炭死亡率下降到3人左右。

  第一章 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力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

  坚持把新阶段扶贫开发作为我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采取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救助等措施,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整合各类扶贫开发资金,重点实施整乡推进和整村推进相结合的“百乡千村扶贫工程”,继续抓好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每年抓好1000个左右一类扶贫重点村,统筹安排二、三类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集中力量建设贫困地区路、水、电、基本农田、沼气等基础设施。妥善解决产煤地区农村贫困农民生活用煤问题。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强贫困地区自主发展能力。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和贫困户计生“三个优先”。坚持分类指导和因地制宜,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继续加强对口帮扶、社会力量帮扶和定点扶贫,积极开展产业化扶贫、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等工作,建立抑制因灾、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乡村,有计划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改善住房、土地等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探索扶贫开发的新机制、新路子,继续减少贫困人口。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现有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

  第二节 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继续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十一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左右,粮食年均产量保持在1160万吨左右。加强耕地保护,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保证全省耕地总量平衡。大力实施“沃土工程”、中低产田土改造和“烟水配套”工程,积极搞好水利和配套灌溉设施建设,力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0万亩,争取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大力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施以普及良种良法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科学使用肥料、农药,推进农业机械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切实加强对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支持。继续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和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走内涵式发展粮食生产的路子,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三节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采取综合措施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依托生物多样性、利用环境差异性,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围绕市场需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逐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在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实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打造一批有特色、上规模的知名品牌,加快形成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继续发展烤烟、油菜等优质农产品,大力发展马铃薯、辣椒、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花卉等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城郊型农业和市场农业,规划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重点发展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观光园区。建立和完善良种繁育、技术推广服务和营销体系。注重通过发展林业、科学利用林地和发展乡村旅游等增加农民收入。以培育及引进龙头企业、发展中介组织和建设原料基地为基本途径,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向市场化、产业化和现代化转变。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农产品加工和营销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户增收。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对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结合重点小城镇建设,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集中布局和结构调整,力争到2010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80万人。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商贸、餐饮、运输、乡村旅游等服务业发展,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综合和专业批发市场。积极构建政府扶持与市场推进互动的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公益性技术服务和农业综合执法为主的服务管理体系。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各类中介组织,积极组织农村劳务输出,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的统筹协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十一五”期间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00万人。

  第四节 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依法原则流转土地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基本完成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粮食企业改革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国有林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整顿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服务、指导和协调,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加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度,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培育发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多种所有制农村商业金融组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创新“五保”供养机制,推进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灾民救助制度。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改善农村人口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的制度环境。继续抓好毕节试验区建设及其他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

  第五节 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新增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远程教育,推动农科教相结合,强化农村劳动力文化科技培训。按照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加强农村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基本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完善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敬老院。农村文化建设要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我省实际的新格局,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现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队伍不断扩大,农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采取做好规划、分类指导、抓好试点、扎实推进的办法,加大政府投入,集约利用土地,提高生产能力,完善市场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公共设施,大力普及沼气,改善人居环境,形成众多各具特色的乡村田园村寨、民族文化村寨,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章 加强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基本建成适应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抢抓国家实施高速公路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等机遇,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高速、高等级公路和铁路为骨架,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相配套,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高效、可持续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强公路交通运输网建设。结合国家主干公路网建设,全面建成“一横一纵四联线”高速、高等级公路,实施“三纵三横八联八支”骨架公路网建设规划。建成凯里————鲇鱼铺、镇宁————胜境关、遵义————茅台、贵阳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建成贵阳————遵义、都匀————新寨高速公路复线;开工建设国家规划的汕昆高速公路板坝————兴义————江底段、杭瑞高速公路铜仁————遵义————毕节————六盘水段、六盘水————兴义等高速公路;积极做好其他重点骨架公路的前期工作。以经济路、旅游路、连接中心城市的跨区域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快以二级公路为重点的路网改造,提高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基本形成连接中心城市、主要工矿区、重要旅游目的地和高速公路、机场、铁路枢纽的二级公路网络。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重点实施通乡油路(或水泥路)和通村道路工程。到2010年,力争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建成二级以上公路75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00公里;等外公路比重降低到20%以下。加快铁路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三纵三横”铁路网络,实施贵阳枢纽扩能改造,完成黔桂铁路贵州段扩能改造,建成隆黄铁路黄桶———织金段、六盘水————沾益复线,开工建设织金至叙永段,积极做好贵珠铁路、威吉铁路和渝黔、南昆铁路复线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支持改扩建或新建一批重点工业基地铁路支线,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和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完善民用机场建设布局规划,改扩建贵阳龙洞堡机场,完善铜仁等支线机场配套设施,积极做好仁怀(茅台)等机场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调整和完善省内机场与省外机场间的航线网络,支持机场和航空公司开拓以旅游支线为重点的新航线,实现贵阳龙洞堡机场对外国籍飞机开放,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加快水路运输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内河航运条件,大力发展库区航运,集中力量建设水运主通道,完善航运配套设施,提高北入长江、南下珠江的水运通过能力。继续实施乌江、赤水河、南北盘江和红水河、都柳江、清水江等内河航运整治工程,重点搞好水电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加强港口配套设施和乡镇渡口、库区码头、水上救助体系建设,力争建成百层、罗甸、从江、思南等一批重要港口。深化交通建设投融资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高效、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采取股份制等形式改革和完善高等级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体制,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放开经营性和收费还贷公路建设经营权,加快已建二级以上收费公路经营权的出售和转让,在经营期限内企业所得税等给予减免优惠。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或合资、合作等方式,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公路建设。建立统一的融资平台,通过省、地共建等多种方式加快二级公路建设。整顿和规范公路收费环境,依法足额征收车辆通行费。逐步建立管、养分离的公路养护新体制,改进养路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把县、乡公路养护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推进公路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实行招标养护和农民承包等养护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第二节 在解决工程性缺水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坚持“大中小微相结合、以中小水利设施为主,蓄、引、提、排、节相结合,以蓄、节水为主”,加快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大型灌区建设改造工程、水利配套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工程和“三小”为主的雨水集蓄利用“益民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开工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滋黔”一期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遵义灌区一期工程、道塘水库等项目收尾工作,新建“三小”工程100万个以上,有序安排病险水库治理,积极完善现有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力争2010年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0.5亩。加强以中心城市和县城为主的城镇供水能力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部分城镇的缺水问题,县城以上城市供水的水量水质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力争解决农村7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江河治理,建设一批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成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深化水利投资、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设立各级地方政府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政府资金,强化管理和监督,大力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实行水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吸引各类投资者参与水利建设。对城镇和工业用水全面实行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和企业化管理;对兼有城市供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功能的大中型水利设施,逐步实行统一管理;对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的水利设施,通过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实行以劳抵费;对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微型水利设施,实行政府适当补助,农民自建自营。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依法足额征收各类水利规费。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小型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要建立完善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建立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建立以水权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初始水权分配、水权交易等制度;建立健全取水许可、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规划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第三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数字贵州”建设。全面完成各市(州、地)至县(市、区)的长途光缆干线建设和省、市(州、地)两级有线网络的数字化改造,改善全省信息化基础条件,扩大城乡有线和无线通信覆盖率。力争到2010年,全省电话普及率提高到40部/百人。加快城乡宽带网、用户接入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构建为全社会服务的多媒体网络平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网络体系;加快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系统、完备的数据库体系,构建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发布和使用的规范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强化网络资源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以推进电子政务为先导,以企业信息化为龙头,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基础信息资源整合,着力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省、地、县三级领导机关和工作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数字化、网络化、信息交换规范化和政务信息公开化,建立涵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城市管理、文化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旅游服务、环境保护、灾害预防、智能社区等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经济领域和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以“十二金工程”为重点的应用系统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信息专业人才。积极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和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建设农村电信网络和加强邮政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电信和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确保通信安全。

  第四节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把继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防洪、污水和垃圾处理、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城镇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中心城市和县城以上城镇基本完成供水管网和电网改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加快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通乡油路改造和“村村通公路”工程,90%以上的乡镇通沥青路或水泥路,95%的行政村通公路;继续扩大农村电网覆盖率和入户率,大力发展小水电,建设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抓好农村沼气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通信工程和经济信息网进乡入村工程,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95%以上的行政村通电话;加快农村改水、改圈、改厕步伐。

  第三章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特色经济体系

  依托我省资源优势,调整和优化工业区域布局,集中力量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发展与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就业岗位密切相关的轻工业,逐步改变我省重工业偏重、轻工业偏轻的局面,促进轻重工业的协调发展。力争“十一五”期间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左右;到2010年,基本把我省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能源和优势原材料工业基地,西部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和中药现代化产业基地。

  第一节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构建特色经济体系

  进一步做强做大能源新兴支柱产业。抢抓“西电东送”机遇,继续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努力发展新能源。加快乌江、南北盘江、清水江流域大中型梯级水电站建设,建成构皮滩、思林、光照等水电站,积极推动地方中小水电站开发建设,积极开展乌江流域抽水蓄能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第二批火电项目建设,建成纳雍二厂、鸭溪电厂、黔西电厂、大方电厂、盘南电厂、发耳电厂、大龙电厂和水城电厂技改工程等火电项目。进一步拓宽电力发展路子,积极开拓周边电力市场,在落实资源、市场和通道的基础上,适时开工建设黔东电厂、兴义电厂、习水二郎电厂。大力培育省内电力市场,建设桐梓电厂和都匀、清镇、毕节头步电厂异地技改等直供电厂,促进电力市场多元化。做好电网建设规划,建设贵州至广东输电新通道和覆盖各地县的电网接入系统。切实做好资源、环境容量平衡,配套建设火电厂环保设施。力争到2010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外送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按照“大煤保大电”的要求,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和集团化发展路子,优化提升煤炭产业结构。加快煤炭资源勘察及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改造提高现有煤矿生产水平,积极实施盘江煤电集团、水城矿业集团等老矿区千万吨级技改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安全、高效、低排污的大中型骨干矿井。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加快煤炭工业结构调整,调整和优化布局,提升规模和质量,积极推进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着力提高煤炭生产安全和技术水平。力争到2010年,煤炭产量突破1.5亿吨;原煤洗、选比率达到70%以上;建成一批年产原煤200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大中型煤矿产量占三分之二以上,进一步提高煤矿产业集中度。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试点,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优强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利用麻疯树、马铃薯等开发生物质能;鼓励利用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发电。做强做大优势原材料新兴支柱产业。把发展煤化工作为重化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力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和深加工转化,规划建设贵州西部煤化工产业带,重点实施一批煤炭液化制油、合成氨、甲醇、二甲醚、煤焦化、乙烯等大中型煤化工项目,努力在我省建成重要的新型煤化工基地。进一步加快磷化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高浓度复合肥和精细磷化工,配套发展合成氨等化工产品,加强磷化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企业资源整合,建设超大型磷化工企业集团。加快规划建设息烽————开阳————瓮福磷化工产业带,积极创造条件开发织金磷矿及伴生矿资源,把我省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磷化工基地。按照“重点发展氧化铝,配套发展电解铝,大力发展铝加工”的思路,着力提升铝工业竞争力。进一步加强铝土矿地质勘探。积极支持中铝贵州分公司、遵义铝业股份公司实施氧化铝和电解铝扩建工程;大力发展以铝合金、新型铝材料为重点的铝加工,着力提高铝加工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延长产业链。力争到2010年,全省氧化铝、电解铝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00万吨和100万吨,铝加工能力达到电解铝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按照“产量不减、市场不丢、扶优汰劣、渐次调整”的思路,优化整合铁合金等高耗能产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精深加工水平,强化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促进高耗能产业健康发展。做强做大以烟酒为主的传统支柱产业。实行集团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走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的发展路子,支持贵州黄果树烟草集团公司加快技术改造,完成贵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大力调整卷烟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中高档卷烟比重,培育名优品牌。以茅台酒集团为龙头,发挥国酒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提高酒类生产的质量和科技含量,适度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市场需求,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扶持发展名优白酒,支持发展啤酒、果酒、保健酒及非粮食原料酒。积极培育以旅游业、生态畜牧业为重点的后续支柱产业。按照把我省建成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和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保护第一、永续利用,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整合旅游资源和各方面力量,着力实施重点带动战略和旅游精品战略,大力推进旅游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力争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入境游客年均增长7%以上,国内游客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700亿元左右。集中力量支持安顺、荔波、黎从榕等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率先突破。在提高观光旅游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民族旅游和休闲旅游,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和民族文化遗址、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民族文化村寨和休闲度假胜地,积极创造条件,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三叠纪世界公园。积极实施红色旅游规划。完善提高现有精品旅游线路,力争推出15条以上新的跨区域精品旅游线,3A级以上景区增加到20个以上。继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旅游区通达条件,力争基本实现重要旅游城市、现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达到二级以上公路联接,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重要旅游景区景点达到三级以上旅游公路联接。加强重点旅游城市建设,力争新增3个以上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镇)。着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完善旅游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实施旅游服务信息化工程,力争建立全省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支持有条件的旅游城市或重点旅游区建设博物馆、星级宾馆和旅游信息服务中心,大力发展旅游交通运输、特色饮食、旅游商品、文化娱乐、体育保健等相关服务业,扶持发展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旅行社。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形式,建立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制,积极举办黄果树瀑布节等大型旅游主题活动和节庆活动,重点开发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地区和周边省市区等国内旅游市场,积极开拓新的海外旅游市场,加快树立起我省旅游品牌和形象。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推行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实现政企分离。进一步增加政府的引导性投入,鼓励投资者参与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创造条件建立省和地区旅游投融资平台,加快形成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区市及“泛珠三角”各方的旅游合作,积极推进川黔渝旅游“金三角”建设,联合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和无障碍旅游区。多渠道培养旅游服务人才。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服务环境,提高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大力开发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使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争取国家支持实施岩溶地区现代草业和畜牧业行动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优质猪、肉牛、肉羊、奶源、家禽、水产等生态畜牧业基地,抓好无公害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发展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小区,建好建强优质畜禽产品基地县。基本建成具有较强服务功能、覆盖广大农村的畜禽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饲草饲料生产、质量安全和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畜牧产品深加工,培育壮大一批畜牧养殖、营销、加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名牌优势产品。建立畜禽重大疫病预警机制,抓好重大疫病防疫检疫工作,重视对集中养殖场和小区的污染防治。力争“十一五”期间畜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以上,2010年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大力发展以民族制药、特色食品为代表的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中药现代化,支持以特色民族药为重点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保健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药和保健品,加快建设以民族药为主的中药现代化产业基地,注重中药材资源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引导制药行业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发展有较强竞争力的民族制药集群。依托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以辣椒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和精制茶等为重点,加快特色食品工业发展。在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发展造纸和林竹产品加工业,加快黔北竹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和黔东林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发展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和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建立以风险投资为依托、以拥有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的人才团队为支撑、以良好的政策和服务环境为保障的创新平台,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在有优势的领域初步形成若干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发展能力的高技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力争“十一五”期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达到190亿元左右,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推进存储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终端、数字电视、网络产品及电子应用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发展软件产业,建设以存储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终端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贵阳、遵义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有色金属材料、改性聚合物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复合材料和纳米材料等新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加快建设以有色金属、合金材料、电子材料、复合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和以锂电池、高容量聚合物动力电池为主的新能源制造基地。积极支持国防工业发展,依托国防科技工业等骨干企业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促进军民结合,实行重点突破,加快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振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制造业,重点支持航空航天及基础零部件、现代通用机械成套装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百亿元企业”建设方案,争取在能源、优势原材料、烟酒、电子信息等产业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上百亿元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在制药、食品加工等行业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小巨人”企业。

  第二节 努力提高重点产业及骨干企业整体技术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主动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要求,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起来,在努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的同时,更加重视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技术改造和创新,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大力培养、引进高技术人才和产业技术工人,重点支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优势产业、优强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发挥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提高优势产业、重大项目的科技转化和技术开发能力,努力在高技术产业的一些重要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科技含量为重点,支持电力、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卷烟、民族制药、特色食品等行业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规划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提高技改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力争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

  第三节 努力促进服务业壮大规模,提升素质

  着力加大消费需求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收入和社会购买力,优化和提升消费结构,改善和净化消费环境,维护和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我省的消费需求保持持续的增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提升档次、完善功能、更新业态、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服务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消费需求的比重逐步提高。积极采用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积极发展旅游、信息服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咨询服务、房地产、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拓展文化、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城乡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中心城市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城市和重点城镇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加强交通、现代物流、市场等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规划建设贵阳、遵义、六盘水和都匀等大中型现代物流园区,支持建设一批专业批发贸易市场。建立和完善粮食、成品油、农资等重要商品调控和应急机制及储备制度;积极推进服务业信息化建设。放宽准入领域,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准入制度,强化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引导,积极引进一批有竞争实力的国内外服务企业。积极推进营利性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经营,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要引入竞争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开放。

  第四章 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一节 积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坚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各市州地所在地城市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立有利于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制度和机制,走多元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全省城镇发展新格局。力争“十一五”期间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培育发展大中城市,大力发展一批县级市,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支持中心城市完善功能、扩大规模,加快产业和人口聚集,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着力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发展,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对功能单一但具备良好发展条件的中小城市要培育发展成为综合性城市;促进小城镇发展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密切结合,建设一批有产业支撑、生活环境适宜的城镇,切实抓好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为重点的100个小城镇建设,基本形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中小城市和重点小城镇为支撑的城镇体系主骨架。大力发展城市和城镇经济,把加快产业发展和产业聚集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增强经济实力和就业能力。改革影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财税、土地、行政管理、户籍管理和就业、入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为推进城镇化和转移农村人口创造条件。统筹做好城镇规划,着力解决城市规模扩展过程中土地、水等资源配置问题,努力提高城市和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注意保持民族文化特色,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第二节 加快贵阳城市经济圈建设,逐步形成合理的区域开发格局

  支持贵阳城市经济圈率先发展,促进金阳新区开发开放。实施贵阳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其经济技术基础较好、要素聚集和现代交通枢纽等优势,打破行政区划,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发展布局,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现代产业、现代城镇、经济网络、区域市场、生态环境、体制和政策等支撑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功能和整体竞争力,加快形成在西部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城市经济增长极,发挥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城市经济圈基本框架,基本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为重点的特色经济体系,生产总值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3%以上,城市化水平达到50%以上。鼓励各地依托资源比较优势,按照组团、区块集约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县与县之间恶性竞争的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大力支持贵州西部经济带(毕节地区、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围绕能矿资源开发,编制和实施贵州西部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快发展能源、煤化工、原材料、生态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电力、煤及煤化工、黄金等工业项目和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示范基地。支持遵义市加快发展,促进与成渝经济圈、贵阳城市经济圈的联合与合作,重点做大做强特色食品、能源、原材料、机械电子、家用电器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发展成为全省重要工业基地和以红色旅游为重点的新兴旅游区。支持安顺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综合旅游区和贵阳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黔南州、黔东南州和铜仁地区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势资源开发,加快发展旅游业、特色食品、民族药业、林纸一体化、特色农业及加工业等产业,努力成为全省重要的绿色产业基地和特色旅游热点地区。办好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搞好经济强县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省域周边市县跨区域开展联合与协作。积极支持资源集中地区和资源型城市多元化发展深加工,积极发展后续产业,提前考虑资源枯竭地区的经济转型。

  第三节 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支持民族地区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发展新路。把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作为全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摆在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支持民族地区开发优势资源,优先安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多渠道帮助民族地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设立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和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贵州省“十一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力争到2010年,民族地区实现85%的乡镇通沥青路或水泥路,95%的行政村通公路或通机动车;所有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0.5亩,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07年“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育及少数民族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第四节 建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和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和完善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和结构调整的利益导向。建立健全市场通道,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健全互助通道,鼓励较发达地方通过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带动欠发达地方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合作通道,完善区域间互动互促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多种形式的区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鼓励相邻地区联合创建融资平台、编制规划、共同建设、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第五章 坚持生态立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资源型产业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必须坚持生态立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生态立省作为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的切入点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妥善处理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工业基地、工业园区、中心城市和火电、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制药业、食品工业等为重点,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发展,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组织模式,打破行业分工界线,鼓励上下游产业在市场原则下的结合,加快形成链式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全社会厉行节约,努力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坚持规划引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持续实施的原则,支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建设,构建产业协作平台和产业循环系统,重点实施一批煤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磷石膏、林木采伐剩余物等主要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大力推进墙体材料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生态经济示范村为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加快构建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体系。支持贵阳市搞好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省内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规划建设开阳、织金、桐梓、安龙、绥阳、六枝、普定、瓮福、镇远、玉屏等一批循环经济生态工业示范基地和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加强清洁发展机制和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促进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逐步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绿色生产总值核算试点。

  第二节 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节约放在首位,重视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开发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依法保护和开发土地、矿产、森林、生物、水、旅游等重要资源,编制和实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依法管理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占补平衡制度,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非农用地,鼓励建设项目多用坡地、闲置地和非耕地。按照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和开发管理,合理开采和有效保护稀缺矿产和优势矿产资源;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管理,鼓励综合利用矿山废弃物。进一步搞好煤、磷、铝等重要资源的地质勘探,积极支持开发利用磷、煤等伴生或共生矿产资源。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搞好矿区生态移民。加强生物种群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和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对我省生态的损害。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综合规划,合理划定水功能区,切实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加强节约资源的立法以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工作,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采取阶梯式定价、超量加价等办法促进资源节约。抓紧制定并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的能耗标准,大力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深入开展“521”节能降耗工程,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企业节能,大力实施能量优化工程。继续开展对全省燃煤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的节能改造工作。开发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实行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制度。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实施重大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优先开发利用各种可再生性资源,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鼓励和发展替代能源。加强重要战略资源统一管理和调配,逐步建立省级成品油储备。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节约型城市、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活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第三节 扎实推进生态建设

  重点在西部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在中心城市周围开展森林等生态资源管护、在东部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高质量实施生态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突出重点区域,力争国家支持完成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1500万亩;扩大林草、林竹、林茶、林药、林果等特色种植规模,积极发展以坑木林和纸浆原料林为重点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力争完成特色经济林和丰产用材林700万亩;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实施石漠化专项治理工程,力争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2500平方公里。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完善和建设一批生态系统科学研究机构和野外观测站。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每年建成农村沼气池20万口以上,采取营造薪炭林、推广秸秆气化炉、小水电代燃料等措施,解决好农村燃料问题。加大对林业重点县的扶持力度。把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生态畜牧业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促进自然生态的恢复。逐步建立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制度,合理安排林产工业发展规模和布局,促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林业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第四节 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力争到2010年,全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江河湖泊和水源地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主要河流出省断面水质达到三类以上,部分达到二类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使环境保护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依法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在制定及实施各种开发和发展规划时,严格实行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发生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人口密集区严禁发展污染型项目;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未上脱硫装置的现有电厂要限期建成脱硫装置,新建电厂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红枫湖、百花湖、夜郎湖等饮用水源区和乌江、北盘江、清水江、三岔河、赤水河、重安江以及大中型水库等重要水源区保护,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立一批重点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逐步实施中心城市的污染企业搬迁,实现城镇周围、主要河流湖泊和交通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磷化工、煤化工、铁合金、洗煤等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限期实现排污达标、循环用水,坚决依法关闭经过治理整顿污染排放仍不能达标的企业。禁止引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及落后技术和设备。加强重点工业区和贵阳、六盘水、遵义等中心城市的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严格控制“三废”排放,实施城市清洁能源建设,结合“退二进三”做好污染企业搬迁,着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集中处理危险废弃物,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合理调整城乡能源结构,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养殖业污染,发展生态农业,整治农村环境。积极开发清洁能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持防范在先,避免旅游业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按照“谁污染、谁出钱,谁治理、谁收费”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保公用事业市场体系和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推进污染治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拓展与国际组织、发达地区及周边省区市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鼓励各类投资者、引进国内外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环境建设和保护。积极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和设备,发展环保产业。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制定符合省情的生态保护标准,修改和完善不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废弃地的环境综合整治,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多渠道增加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加强采矿和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监督,积极预防和治理老矿区的采空区形成的地质灾害。建立地质灾害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控和处置能力。

  第六章 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

  第一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加快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民教育体系和人才培训体系,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着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巩固提高“两基”攻坚成果,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建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设置初中的乡镇基本建成一所寄宿制初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收杂费,继续落实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2007年“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力争2010年在市(州、地)所在地和部分县(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使在校生规模达到100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办好一批骨干性、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每个县重点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0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0所,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40万人以上。继续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转移,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市场适应性和创新能力;整合省属高校资源,集中力量按“211工程”要求建设好贵州大学,同时办好2—3所省属重点大学;争取国家支持,建好民族学院;加强大学教育学科建设,调整专业结构,优化现有省级重点学科,新增省级重点学科20个左右,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合理调整高校布局和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省地共建的本科院校。力争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左右,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45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1万人左右。积极发展远程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完善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做到“三个增长”;切实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办学经费,重点增加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将农村公办教育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制范围。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学校公用经费、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全部消除现有D级危房。进一步增加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调整增加高等教育办学经费,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杜绝挪用、挤占教育经费。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责任,巩固和完善省、市(州、地)政府分级负责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春晖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高校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抓好农村初中“绿色证书”教育。

  第二节 积极推进科技自主创新

  按照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排,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保持科技投入持续增长,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在2%以上,全社会研究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万人研究与发展科学家和工程师数(人/万人)达到3.7;建成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7—8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建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5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利申请量保持10%的年增长率,专利授权量保持5%的年增长率,达到1000项左右,其中发明专利占30%左右,科技论文数量年均增长3%,引用率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我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等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的开机率达到60%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十五”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高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数量达到400家左右。以解决优势资源开发和优势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为重点,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体系,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确保各级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和安排科技三项费占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有所提高,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加科技研发和创新投入,加快建立科技风险投资、科技成果贷款担保机制,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使科技投入明显增长。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以科研共享条件平台与共享机制建设为重点,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军民两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加快高新技术、先进技术的引进,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加强技术集成和整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贵阳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促进产业、技术、人才的聚集和互动,促进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技术主导产业。健全推动科技进步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实行鼓励、支持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发展创业投资,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整合科技资源,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完善科技与经济相互促进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建立技术、人才、信息交流平台与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加快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力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着力培养和凝聚科技领军人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力争在关键领域和若干技术发展前沿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加强科普公共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科普工作,努力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提高全民科技素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实际问题研究。初步建立起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力争科技成果转化率、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科技综合实力在西部地区位次有所提升。

  第三节 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紧紧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全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促进总量增长、结构改善和素质提高。加强后备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6万人以上,人才在区域、城乡、产业分布趋于合理,重点领域急需人才基本得到满足,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人才培养开发体系和有利于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的机制和社会环境。着力实施好“四个一”和支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人才培养和开发工程,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重要保证。完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我省重要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构建人才发展服务平台,重点加强市、州、地一级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县级人才市场和各类专业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全省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坚持培养、引进和使用相结合,稳定和壮大人才队伍。深化党政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建功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加速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业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以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改善各类人才的科研、生产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培养开发人才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七章 深化体制改革,实施开放带动战略

  第一节 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和完善政府调控,创新管理方式,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更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起草、制定和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合理划分省和市(州、地)及县(市、区)的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管理范围,分清责任层次。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调,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强化审计、监察等行政内部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政府公告、行政听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积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工作实际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调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节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和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力争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相互参股,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企业依法向社会募集资金,争取有更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市。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健全和完善出资人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国有企业的投融资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国有资本的优化重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审计工作。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市(州、地)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切实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并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改组。破除人事管理中的身份和所有制界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切实解决公平待遇和“三乱”问题,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联等社会团体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作用。各类企业都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责任。

  第三节 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方向,在合理界定事权,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基础上,坚持并完善“以奖代补”等办法,逐步健全省直接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坚持实行增收有动力、节支有压力的机制,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税收征纳行为。实行促进电力体制改革、煤炭生产集团化、烟草工业结构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好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地方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夯实发展基础,促进健康发展。

  第四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合理划分投资管理权限,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利用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措施,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决策责任制度,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吸引投资的引导性投入,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投融资主体建设,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省级和各地区重点项目库建设,增加项目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健全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密切配合的省级投融资调控体系。积极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好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

  第五节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市场硬件建设、规则建设、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劳动力、技术、土地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险、证券市场的监管,完善和规范投融资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土地一级市场,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统一管理一级探矿权市场,实行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各类中介组织。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整合流通资源,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制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生产与流通相结合、符合国际市场规则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和价格诚信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和信用不良行为警示惩戒制度,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大力推进“诚信贵州”建设。整顿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健全统一开放市场。

  第六节 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努力为外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服务环境,认真落实损害投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投资环境监测、评价、考核、公示、奖惩工作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把东部发达地区作为我省招商引资的重点,全面开放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制造业,加快推进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现代流通、旅游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形成我省开放发展的新格局。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招商引资机制,完善统筹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及投诉机构工作保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促进引进项目和到位资金显著增长。进一步办好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企业,创造条件建立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基地。积极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促进出口主体、市场和产品多元化,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提高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的比重。鼓励进口省内短缺资源,完善大宗产品进出口协调机制,提高加工贸易的层次,鼓励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造条件建立出口加工区,加快发展新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落实公平贸易政策,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完善适应世贸和国际市场准入规则的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和应诉、起诉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争取把贵阳龙洞堡机场建成国际机场,提升贵阳铁路货运口岸类别,申请新开放一批货运口岸,建设遵义海关。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和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合作,继续推进与兄弟省区市的双边合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协作。抓住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发展多种形式的对内对外经贸关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与竞争。

  第八章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节 积极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政府工作的优先目标,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十一五”期间,力争促进城镇就业80万人以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80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促进扩大就业的有效机制,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促进弹性就业、社区就业等多种形式就业,积极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就业服务,增加就业服务机构网点,建立就业援助机制,向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完善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增加就业安置和培训投入,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搞好农民工就业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重视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问题。继续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改善创业和就业的制度环境。推进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强职业中介管理,逐步形成全省统一、开放、有序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人口覆盖面,认真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定期救助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推进进城务工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地区率先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0万人。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着力抓好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工作,研究制定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失地农民的参保政策,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力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0万人。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生育保险制度,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0万人和150万人。完善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地市级统筹,力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0万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和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改革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增强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广建立“爱心超市”等社会帮扶网络,适当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力争在各市和40万人口以上的县普遍设置救助管理站。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社会福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切实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

  第二节 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努力提高人民健康素质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和实施切合省情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完善调控体系和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降低生育水平,力争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左右。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高度重视和切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强化鼓励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做好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和迁移。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着力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以疾病预防和农村为重点,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基本条件,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改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全面完成各级疾控中心、传染病院(区)和紧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房屋及设备改造,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房屋改造和基本设备配置,建成和完善8000所甲级村卫生室,使50%的村卫生室达到甲级标准。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力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增加各级政府对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补助,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经费补助制度。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加强计划免疫,综合防治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常见病、多发病,实行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目标责任制,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培育现代中药产业。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规范和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救治和服务能力,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度,搞好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有重点地发展竞技体育,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积极申办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10年,每个市(州、地)及县(市、区)建成一座体育馆或体育场,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6平方米,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建立起体育指导站,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5%以上。

  第三节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其他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繁荣文化艺术,创造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城乡文化网络建设。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重点建设贵州省博物馆、贵州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业务大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地、县、乡四级)和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等项目。实施文学艺术创作、演出精品工程,重点组织好具有贵州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艺术精品的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平的艺术院团,创作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较高艺术价值的舞台艺术、电视、音乐、美术、文学作品和图书、音像制品。加强以农村文化建设为重点的社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社区、企业、学校、军营、机关的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老年、少儿文化活动。继续实施“创建文化先进县”、“蒲公英计划”等文化建设工程,力争10个县(区、市)达到国家级文化先进县标准,建成1—2个国家级农村儿童文化园、5个省级农村儿童文化园。搞好文物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文物普查、文物考古和文物抢救。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发掘地方民族文化精华,培育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推动地方民族文化更好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培育发展以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出版集团公司、贵州演艺集团和多彩贵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龙头的文化产业群体。积极开拓省内外文化市场,充分发挥文化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在市场培育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上规模的文化产品专业市场和文化生产要素市场。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形成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市场环境。整合文化资源,力争“十一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气象等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提高到90%和95%以上。积极发展数字电视和有线电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节目制作和服务质量。加快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积极推进改革和改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对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规范新闻出版市场秩序。按照“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要求,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构筑公共气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气象工作的监测、预测、预警服务水平,创造条件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重点抓好农业气象和生态气候的监测预报工作,努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第四节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检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抓紧抓实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大力减少交通事故。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和药品、食品、餐饮、特种设备等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保证群众健康安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力争全省所有市县建立专职消防队。加强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公共安全投入,建立和完善反恐和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第五节 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建设好村级和社区组织活动阵地,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营造人际和睦氛围,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开展面向城乡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完善水利移民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治安事件防控体系建设,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强化禁毒工作,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第六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实施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增加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保证如期实现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纲要目标。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省,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普法工作,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继续加强公安、国家安全、司法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第七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教育人民群众的战略任务。继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遵义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构建“和谐贵州”为目标,继续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抓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组织开展“热爱贵州、建设贵州”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一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可亲可信的先进典型;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机关“四创”活动为龙头,在城市和农村分别开展以“卫生与秩序”和“四在农家”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10年,力争创建2个全国文明城市、2个全国文明行业、10个全国文明村镇、30个全国文明单位,力争二分之一的城市、三分之一的县城、五分之一的乡镇达到省级标准,新增省级文明行业6个,红旗文明单位150个,文明单位500个。

  第八节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金融、投资和司法等体制改革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及采矿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党政、司法、社会的监督作用。到2010年,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九节 加强国防建设,健全国防动员体系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继续支持驻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大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积极支持国防科技工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高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继续做好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九章 强化实施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第一节 加强规划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地区规划要与省级规划衔接,重点规划和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重要资源开发规划等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规划都要搞好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得批准发布实施。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保证总体规划实施。各专项、行业和地区规划的制定必须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要通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来落实和解决,对特定产业或行业的发展要通过实施行业规划来完成。进一步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促进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地利用资源。认真编制好年度计划,落实好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监测和预警。规划实施期间,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各种科学分析方法,定期跟踪分析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当遇到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使实际的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由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分阶段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检查和评估。按照“谁组编、谁组织”的原则,由规划组织编制部门组织,请有关专家及部门参与对规划执行期间(3年左右)规划内容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价,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报政府同意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建立定期公告制度。规划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应予公开发布,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十一五”规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发展战略意图,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地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规划实施进度情况要定期向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规划的全面完成。

  第二节 明确政府职责,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落实

  切实明确政府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实现机构组织和职能的法定化。综合运用规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信贷、投资、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作用,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用规划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围绕重大项目的实施,重点搞好管理和服务,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三节 积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对规划所列的重大项目,特别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政府要组织推动实施,在制定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要落实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要制定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采用多种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没有规划的项目不予立项。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库,根据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分类、排队,建立和完善项目咨询评估、审议决策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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