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28日威海讯昨日,记者从乳山警方获悉,乳山交警推出了《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对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10日内,未向交管部门出示书面调解申请的,及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只有双方均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给予调解。 凡有一方不写出书面申请,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申请的,交通管理部门均没有进行调解的义务。这与旧规定中的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而许多当事人由于不懂法,仍坐等交警的调解通知。针对这一问题,乳山交警一方面制作了新版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将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时限要求及当事人的权利一一注明,要求送达民警必须当面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另一方面,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所有未调解处决的案件进行梳理,以信件的形式给当事人寄去《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通知书除了详细地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不予调解原因外,还介绍了维权方式和期限,这些举措极大维护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曲卫韶通讯员牛凤伟 史大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