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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保留用工证据防范劳动争议
农民工兄弟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依据相关规定,解决争议有四个途径:双方自行和解;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醒劳动者,发生不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应掌握不同的证据。
【开除或辞职】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案件所需证据: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有关规章制度;职工违章违纪的证明;职工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证明;职工必须服务期限规定;其他证据。
【劳动保险】
因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所需证据: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证据;职工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证明;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其他证据。
【追讨劳动报酬】
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所需证据: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出工人员名单;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其他证据。
律师七招防欠薪
农民工讨薪为人们广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一些恶意拖欠者,常常运用哪些拖欠手段?农民工如何防范才能避免被恶意拖欠?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为此支招。
一、应对不签劳动合同
打工难要工钱更难,可能没有意识合同的重要性,很多农民工无法出具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导致清欠困难。
律师:农民工应力争与用人方签订劳动合同。实在无合同,应注意收集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待遇的客观证据,如工资条、员工证、工友出具的证明等。
二、应对违约陷阱
双方有合同,但用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设置陷阱,如不按时发放生活费、缩短机械使用时间、农民工被迫超期违约,再以此为借口,克扣工钱。
律师:若是用人方原因造成违约,责任不在农民工。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此条款。
三、应对付款条件不清
一位农民工曾签订协议: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后,支付部分费用。该项工程已过大半,他多次向用工方索要工钱,对方均称未到约定工程量。
律师:合同中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数额应具体化。
四、应对空口说白话
招工就凭一张嘴,开工前对农民工的要求口头答应得干脆,工程结束后却不认账。
律师:农民工若能证明对方确实有过口头承诺,其承诺具有法律效应。建议在与用工方口头协商时,应有第三者在场。
五、应对用工方突然“消失”
目前打工者大部分由工头带领,用工方平时只给农民工发生活费。如果工程结束后,工头携工程款突然失踪,农民工往往追债无门。
律师:建议做工前,先了解包工头的基本身份情况、所挂靠建筑单位及业主的情况,并及时催要工钱。一旦发生卷款潜逃,应及时报警。
六、应对一拖二骗三耍赖
一些欠薪者有钱不给,面对讨薪农民工,往往今天拖明天,明天拖明年。拖不过去了,就以来年承包工程诱骗,或干脆耍无赖:“要钱,没有!”
律师:若未领到工钱,农民工应及时要求打欠条,通过法院确认债权,法院可依法对恶意欠薪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应对暴力拖欠
农民工在追讨工钱时,常会受到侮辱甚至殴打。
律师:劳动者依法通过劳动监察等行政执法部门来维权,以避免遭受不应有的伤害。遭受暴力或暴力威胁的,应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权威热线:司法部门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2348,专门解答农民工的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有说道
目前,一些进城务工人员在找到工作后,不想与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认为那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这会使自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比如,老板随时可以炒你鱿鱼,发生劳动争议也无据可查等等。更重要的是,一旦出现纠纷,农民工兄弟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在沈阳打工两年多的小余凭着扎实的电工技术,很快就被一家公司录用,月薪1000多元。一天,比小余早两年进城务工的同乡提醒他:“你可要签劳动合同!”小余说:“我靠技术挣钱,要劳动合同有什么用?”一年后,小余在检修供电线路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右臂粉碎性骨折。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小余出院了,但他还需经过一段康复期才能工作。没过几天,公司就称,小余没有签合同,不算公司正式员工,决定辞退他。同时,小余住院前和住院期间的工资也被全部扣下。小余很气愤,但又没有办法。经过同乡的指点,小余找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经劳动保障部门调解,最终公司收回了辞退他的决定。
签合同哪些内容不可少?
那么,农民工找到工作后要与用人单位办理哪些手续,应注意哪些事项?据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有关人士介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签约企业是否具有法定的签约资格,即签约企业有无法人资格。同时,《劳动用工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时间;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明确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事项,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事项;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其他事项。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看清合同中的内容,以免上当受骗。(咨询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
这样的合同可别签
【一边倒合同】
就是合同内容偏向用工者,不利于打工者。一旦出现打工者利益受损时,打工者有苦难言、有理难申——如应聘明明是保管人员,但企业在合同上工作内容栏增加了一句话:也可以搞销售,这类就是陷阱。
【口头合同】
一般由熟人牵线介绍签订的,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因无字据为证,打工者利益必然受损。
【生死合同】
一些用工者为了逃避应承担的工伤责任,便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打工者“工伤自理”,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简单合同】
这类合同虽有字据,但内容过于简单,含义不清,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合同中必须有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的签名,打印的字体不生效。
【抵押合同】
即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产抵押给用工者,并在合同中写明。结果,打工者利益不保时,难以及时脱身,即使走人也要损失财物,拿不回抵押的证件。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者扣留居民身份证。
农民工有新保障
农民工子女借读费全免
根据我市对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以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初中和小学就读。学校除按照“一次性收费”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其它费用。对农民工子女转学或返回原籍就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市教育局电话:22717964
农民工有权参加五大保险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大保险。在你丧失或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劳动时,社会保险使你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这种物质帮助包括现金支付和提供社会服务。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由用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本人无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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