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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楚燕)在昨天举行的厦门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副会长李明珠汇报了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使用情况和2006年收支计划。
2005年度市红十字基金捐赠收入14865147.74元,其中包括万人献爱心收入、救灾捐款收入及定向爱心工程捐款收入。 基金增值收入1958980.1元。以上总收入16824127.84元。
2005年度市红十字基金总支出9677856.27元,其中包括救灾支出、大病救助支出、送温暖支出、定向捐赠支出以及资助特困大学生、博爱超市发放救助物资、农村贫困户合作医疗补助、惠民门诊等其他支出。
2005年度市红十字基金余款7146271.57元(含农村救灾专款130万余元、各区红十字会基金99万余元、捐建抗战纪念碑64万余元,以及定向待支出捐款等)。
2006年市红十字基金预计收入850万元;救助资金支出预算758万元,其中博爱超市资助贫困户1万户共100万元(不含物资),惠民门诊、惠民门诊部46万元,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1万元,资助贫困结核病人6万元,大病救助150万元,资助“先心”患儿和其他残疾特困户手术费50万元,资助百村千户特困农民卫生饮水工程600户30万元,定向扶贫助困、助学、助医、救灾等365万元。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