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世方)青狮潭水库水质的重度污染,泛滥成灾的网箱养鱼当然要承担首当其冲的责任,但29家休闲山庄和度假村也“罪责难逃”。通过详细深入的调查摸底,青狮潭水库水质综合治理指挥部已经掌握了这些休闲山庄和度假村对水库的污染情况。
由市环保局牵头的调查组现已摸清,在青狮潭库区就有9家休闲山庄和度假村。开张最早的是在1995年,最晚的是在去年9月才开业的。有的经营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小的是100多平方米。但这些休闲度假村均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向水库设了排污口。另外有一家养殖公司也向水库设了排污口。而在库区的支流和周边地区,还有19家休闲山庄和度假村。
“青狮潭水库的水质要得到保护,只做网箱养鱼方面的工作还不够,那些从岸上来的污染也必须清除才行。”指挥部的一位负责人这样强调。
从办证情况上看,这29家休闲山庄和度假村也是五花八门。办了城建、工商、卫生和消防的,算是有些样子。还有的只办了城建一家手续,或者只有工商一家的手续,甚至还有两家叫什么寨,什么楼的任何手续都没有办,任何证都没有。
根据这样的情况,指挥部目前已拿出了整治方案。其主要内容有,对位于库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各项目,按“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由政府发文责令限期拆除。
对于库区内的采矿、炼油加工等废水直排库区的违法项目,由政府的国土、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依相关法律,依法取缔和关闭。
对于设置于库区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无合法手续的项目予以取缔关闭;对于当时已取得审批证照、位置在饮用水二级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到不得向库区设置排污口,经营排放的废水、垃圾等废弃物均需外运处置。
对于位于东、西江、兰田河等库区支流上的休闲山庄和度假村,无合法手续的全部予以取缔。若取得了相关审批手续、且远离库区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须限期治理达标,经验收合格后方准营业。
在近期的工作中,为配合这方面的整治,水利、环保、建设、国土、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按程序对这些休闲山庄和度假村下发停业整顿通知并进行调查取证。对已发出的水电、工商、消防、卫生和特种等各种证照,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吊销、收回和暂扣。对于无土地、房产和规划等合法审批手续的违法违规项目予以拆除。就是限期治理的项目,也一定要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经监测达标才许可其投入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