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孔华黄佳)记者昨日获悉,省高院暂定3月3日在祁门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死刑第二审案件,届时省检察院也将派员出庭履行法律职责。据了解,这是自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通知以来,我省第一次开庭审理死刑第二审案件,这也意味着我省死刑第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工作拉开了帷幕。
去年5月23日晚,杨斌、高伟及小堂、小凡(后两人系未成年人,均用化名)在祁门县城遇到他们正在寻找的王军(化名)。杨斌与王军分属当地两个不同的团伙,王军所在团伙的人此前砍伤了杨斌的同伙。杨斌等发现王军后,手持砍刀与持刀的王军发生“械斗”。后来王军被杨斌等四人活活砍死,杨斌等人也被王军砍伤。
去年11月30日,黄山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斌、高伟死刑,判处小堂、小凡无期徒刑。宣判后,四人均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接到上诉后,省高院决定在案发当地法院祁门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法律规定,省检察院也将派3名检察员出庭履行法律职责。据了解,由于上诉人羁押在当地,一般死刑第二审案件都会选择在当地法院开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通知精神,今年2月2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向人代会提交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下半年起,我省所有死刑案件将全部开庭审理。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洁淼说: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体现了对个体生命权的尊重,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同时这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第二审法院的“把关”作用,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