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柏林2月28日电 综述(记者刘向)德国拥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法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达到了从业人员的约90%。在德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只有120万,但如果算上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饲料、农业机械、植物保护、化肥生产以及食品工业及食品批发零售业等,农业从业人员有近400万人,占德国总劳动人口的约10%。
在德国,农民的医疗、养老、意外伤害主要由专门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机构——农业社会保险联合总会承担。农业社会保险联合总会下辖全国9个地方农业社会保险联合会。农业社会保险联合总会实行自主管理,履行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利,并接受国家监督。农业社会保险联合总会下辖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农业养老保险联合总会和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三个联合会。德国《农民医疗保险法》规定:法定农业医疗保险机构有义务为农民及协助务农的家庭成员提供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农业和林业从业者以及年满15岁的家庭协助成员。如果农民企业主在私立医疗保险机构为自己及家人投保,并且个人企业产值超过3万欧元,可以申请不参加法定农业医疗保险。
农业社会保险联合总会发言人阿尔伯特·明茨对新华社记者说,目前大约有60万德国农民在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投保,尤其是个体农民及协助其务农的家庭成员。如果算上家庭保险范围内免费投保的30多万家庭成员,共有近百万人在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投保。投保农户平均每月支付保险金约300欧元。2004年,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收入总计20.6亿欧元,支出20.7亿欧元。支出主要包括:治疗费4.7亿欧元、药店的药品和医疗用品费3.3亿欧元,以及住院治疗费7.8亿欧元。
德国《农民养老保障法》对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人群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并对法定农民保险机构所提供的养老保险服务作了详尽规范。在投保农民丧失工作能力、进入老龄或死亡时,向参保的农民、配偶、家庭成员以及死者家属提供赔付。除养老金外,在面临劳动能力可能受到损伤威胁或劳动能力已受到损伤时,农民还有可能获得康复治疗及其他服务。此外,投保者还有机会享受国家补贴等优惠。
农业养老保险联合总会下辖9家以区域划分的法定养老保险机构。2005年,有近31万农民在农业养老保险联合总会投保,同时有约62万农民从那里领取养老金、身体伤残养老金和死亡抚恤金。
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应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和与工作相关的风险。在德国,农业从业人员有义务参加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下辖8个地方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和1个联邦园艺同业工伤事故保险协会,通过专业技术督察官员监督事故预防条例的执行情况,并对工伤事故展开调查和对农民进行救护培训。
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的管理机构是代表大会,其中,投保的农业企业雇主、农业企业雇员和家庭农业企业成员各占三分之一。代表大会同时还担负制定事故预防条例等任务。目前,德国共有168万农业从业及相关人员在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投保。2004年,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共支出了近8亿欧元的赔付金。
在德国的农民社会保险体系中,政府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用财政支出维持着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转。例如2003年,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总收入为31亿欧元,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近8亿欧元,国家补贴了23亿欧元。政府当年对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的补贴也达到了11.3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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