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25日,本报披露了贵阳天和气体有限公司在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销售医用氧气一事,昨日,记者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获悉,目前,天和公司药品生产相关证件和设备已被该局查封。
昨日,记者再次对使用天和医用氧气的部分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少数医院已经停止使用该氧气,但大多数医院还在继续使用。仍然继续使用“天和氧”的医院大多表示正在联系新的氧源。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采访了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天和公司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是具备药品生产资格的企业,但是该公司由于未取得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所以自2006年元月1日起就不能再继续生产和销售医用氧气,否则就属违法行为,而且元月1日之后生产的医用氧气可视为假冒伪劣药品,同时,各家医院无论什么原因,都应立即停止给病人使用该公司2006年元月1日之后生产的医用氧气,并重新寻找合格的氧源,否则也将受到查处。如果市民发现医院还在给病人使用元月1日之后生产的“天和氧”,可向药监部门进行举报。
另外,记者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了解到,该局接到举报后,目前已将天和公司生产医用氧气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章及相应的生产设备查封,稽查局正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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