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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强燕)尽管可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外汇买卖,但一些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仍通过网络参与境外的炒汇交易,并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为此,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联合发布通知,提醒社会公众,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外汇交易,远离非法的网络炒汇活动。
网上炒汇呈扩大趋势
近期,北京、天津等地出现了一些以外汇、投资信息咨询为名,诱骗国内投资者从事互联网境外炒汇活动的公司,网络炒汇活动呈扩大趋势。有的公司通过外汇咨询、讲座和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客户,向客户提供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即通过互联网连接境外公司,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
其具体交易过程是:客户初次申请开设交易账户时,将一定数额的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存入网络炒汇公司工作人员指定的个人储蓄账户。网络炒汇公司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约,然后向客户提供网上炒汇账号和密码。客户凭此在互联网上买卖外汇,并向该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手续费(也有些公司不收手续费,通过买卖点差获利)。
由于是保证金交易,客户可以按一定比例融资(如按1:200融资),所以假如投资者看涨外汇却跌了,或者看跌外汇却涨了,投资者损失将非常严重。一些投资者已向有关部门反映,参与这种网上炒汇活动,不仅没有得到利益,反而遭受了严重损失。
对于上述公司为客户提供网上炒汇交易平台,由其工作人员代收保证金,诱使客户进行外汇按金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非法经营行为,公安部和外汇管理局表示,将依法予以查处。
出现损失不受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从事网络炒汇的利益是没有法律保障的。
由于网络炒汇公司的合作伙伴系境外企业,其资信资质我国监管部门不掌握。有关调查显示,一些网络炒汇公司所声称的境外合作公司竟然在所在国没有注册。因此,一旦这些网络公司或其工作人员将投资者的资金挪用,投资者将不得不自己承担损失。
右上图: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陈先生在一家银行内查看外币存款利率表。国家相关部委提醒公众: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外汇投资。新华社/图。
场外买卖外汇属违法
根据1994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
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也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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