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朱泉 报道
2月27日,第22批股改公司集体亮相。其中,我国最大的稀土资源和稀土深加工企业、被誉为“中华稀土第一股”的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11,以下简称“稀土高科”)也正式公布了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076.80万股股票,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
同时,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作出特别承诺:包钢集团所持有的原稀土高科非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四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稀土高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稀土高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6版《商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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