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2月28日电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将面向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拓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全面提升全省教师队伍素质。
据了解,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将按照自愿原则,由申请者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全省统一的受理申请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日前,黑龙江省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并经认定机构审验后,方能颁发其教师资格证书。
据悉,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效力。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7类。黑龙江省自2004年启动教师资格认证工作以来,教师资格证书已成为全省教师任教的“职业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