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潍坊讯 高中招生时,采用不正当手段乱抢学生的,一经查实,除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外,学校校长有可能被撤销职务。这是潍坊市为规范今年招生工作而出台的新政策。
针对往年个别高中学校以奖励招生人员和不正当手段拉学生,个别初中未经批准私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违背学生和家长意志干预学生自由选择志愿等问题,潍坊市专门出台了十项禁令。 规定要求,未经审批,中小学招生一般不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各学校教学成绩统一在教育内部发布,作为学校分析教学现状的参考。各学校不能向社会公布本校教学成绩及排列学校名次情况,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擅自招生。
据介绍,今年潍坊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招生,取消考试选拔的方式。各义务教育学校不能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招收新生,不分快慢班、实验班等。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不能随便扩大招生范围,或到外县市区、外地市招生。中小学学生转学、借读必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学校不能擅自接收未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批的转学、借读学生。
针对个别学校争抢优质生源的问题,该市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扣留”学生的考试成绩等阻挠考生自由报考。同时,严禁高中学校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允许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不能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除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外,将建议学校主管部门降低校长职级,直至撤销校长职务,取消现任校长任职期间对学校及人员的一切评优资格。所有查处情况一律按办学行为不规范处理,纳入年底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年度考核。为此,潍坊市教育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8791010,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