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叟笔下的侍从
乔叟(英国诗人,1340-1400),在1380年写下了故事《Canterbury
Tales》,讲述了一个20岁的侍从的生活。这个年轻的侍从举止优雅,会唱歌,作曲,跳舞,油画还会写诗。此外,他有着精湛的骑术,又是骑马比武大会的冠军。另一个故事却正好相反,故事里的侍从们并不像乔叟描述的那样,他们野蛮,粗鲁,无知。1288年,在英格兰的波士顿镇,两伙侍从借口举行比武大会,一把火将半个村庄烧成白地。
晚餐
乔叟记下了侍从如何在进餐时切肉吃,威严的父亲正审视着儿子。因为切肉的技巧也是侍从在贵族家的必修课。
骑马枪术练习
这种练习是靠木制的枪靶来实现的,枪靶通常做成士兵外形,左手持盾,右手拿一只木制摆锤。练习者冲击左手的盾牌时,右手的摆锤便甩将过来。必须策马疾驰而过,方能避开木锤的袭击。
受封
最后侍从要接受封爵的典礼。在仪式中,受封者要用手重击颈部。13世纪后,改为用剑重拍左肩,然后骑士接过自己的剑并系牢在腰间。伺仪可以由主教,年长的骑士或国王主持
中古骑士的训练
贵族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但骑士身份是经过训练而得来的。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阶级,那么骑士则是属于贵族阶级里的一个「社团」。所有骑士都是贵族,而非所有贵族都是骑士。
一个贵族家庭里的男孩,在他大约七岁时,由他父亲寄托在领主或另一个贵族家庭,开始骑士教育。负责教育他的是堡垒女主人。这孩子的身份是「侍童」所受的训练是如何变成一位「绅士」。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会规矩都是他应学的项目。在宴会中或平时餐饮时,他甚至还做侍者的工作。
大概十四岁时,他进一步为「侍从」(squire),跟堡垒的男主人学习如何做一个军人。骑马,运用各种武器,战争技艺等是训练的要项。领主打仗或比武时,就是他实习的好机会。
但他也尽他侍从的各种任务︰领主用饭,他在一旁侍候;领主打猎,他必追随左右;领主行军,他保管清理各种武器和座骑;领主不幸受伤,他必须赴前援救,但不必参加实际战斗。总之,从领主平时的指点和战时的实际观察,这位侍从学习骑士之道--做一个好骑士。
经过十多年的训练,大约二十岁或二十一岁时,他从「侍从」,举行一种礼节称“Dubbing”,正式成为骑士。最初的礼节很简单,称“Accolade”(骑士授与典礼),就是由一位贵宾--普通是训练他的领主--以剑面轻按受礼者的后颈。后来由于教会的影响及社会经济的繁荣,礼节渐驱宗教化,场面也更铺张。
在「授与礼」的前一晚,准骑士先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征心灵的清洁;以后是在教堂里守夜祈祷。第二天,先参加弥撒,由神父祝圣配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保护弱者;然后穿上新甲冑,配上宝剑与马刺,上马急奔,以长枪投向系在柱上的盾牌,称“Quintain”,骑士授予礼乃全部告成。以上是一般的骑士晋升礼。在特殊情形下,因为侍从的出色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骑士的。但这是例外,不是常规。
行礼后,庆宴随之。这当然需要很多的钱。虽然附庸有义务以经继协助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这还是不够,有的甚至出卖土地以维持应有的排场。有的家庭贫困,不能大宴宾客,他们的子弟有一生为侍从而不能成为骑士的。总之,宁可不为骑士,而绝不可寒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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