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晓明来源:
女儿获得从轻判处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肖利民)31岁的王霞(化名)盗窃网友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王母在老家东拼西凑9000多元,又在火车上站了10多个小时,才将钱送到北京。 由于王母积极帮助退赃,昨天,大兴法院从轻判处王霞有期徒刑10个月。
王霞今年31岁,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将孩子交给母亲照顾,独自从武汉来北京做小生意。认识大兴的网友小兰后,两人经常来往。一天,王霞趁小兰熟睡之机,将小兰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偷走变卖。
该案开庭时,王霞对自己的盗窃行为非常后悔,表示愿意退赔小兰损失。武汉市的王母接到消息,对女儿又恨又疼。虽然自己家也不富裕,但为了使女儿减轻处罚,王母四处借钱。筹到钱后,没有买到坐票,王母从武汉上火车,经过10多个小时一直站到北京,将9300元案款送交法院。
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对该案宣判。法院认为王霞构成盗窃罪,念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赔损失,从轻判处王霞有期徒刑10个月。宣判时,王霞听说母亲的艰辛后泪流满面。她表示好好服刑,争取早日出狱,报答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