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葛志浩
晨报讯 今天起,随着《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的正式施行,本市劳动者就可以灵活地组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在年内出台多个与之相关的实施细则,并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有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内容是《规定》的亮点之一。今后,本市劳动者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自愿组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从事以适应社区服务需要为主的小规模经营活动。经政府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此外,《规定》还明确,今后,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职业培训等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事项,并将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的扶持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