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第一医院启动,下半年在全市卫生系统铺开,重点防止医疗服务中行为性乱收费
早报讯(记者郭桂花通讯员陈国光)今后病人在医院治疗,患者和家属都可以清清楚楚就医。昨日,“价格服务进医院”在第一医院率先启动。
市物价局局长林玉泉介绍,“价格服务进医院”,首先是要推动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和收费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宣传价格法律文件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公示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健全医疗费用每日(次)清单制度,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查询与核对方法。其次是开通医疗服务收费咨询与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医药收费纠纷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准确性。
此外,“价格服务进医院”的措施还有:建立物价员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由“价格服务进医院”工作小组人员与医院进行及时沟通和了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碰到的问题,每半年进行一小结,年终再进行全面总结;重点防止医院发生医疗服务中行为性的乱收费现象,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的公示,除采取电子屏滚动显示、电子触摸屏自主查询外,在各医技、临床科室前公示本科室收费项目与标准,设立科室价格员并公布咨询查核电话;其他经营性收费应在各自场所按规范要求明码标价。
据悉,下一步将开展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病例·医嘱·耗材、药品库·收费清单”相互衔接、相互印证机制;建立病例不定期抽查收费情况制度,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通过培训或讲座宣传正确的医疗收费方法;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处理医疗价格纠纷,宣传价格政策;协助试点单位健全防止“过度诊疗”、“小病大治”、“重复收费”等涉及医疗收费行为的约束机制。
第一医院院长杨叔禹介绍了“价格服务进医院”在该院试点的新做法:第一医院在预约台设立了价格服务咨询点,摆放了《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汇编本、价格咨询与举报投诉引导牌;增加了电子触摸屏的查询内容和操作方法提示,更加规范和方便检索,并提供“价格服务进医院”宣传册;住院期间提供按规范格式要求打印的“每日费用清单”,出院结算时提供“住院结算清单”,两份清单要做到费用总额平衡衔接。对小卖部、停车场等非医疗服务项目也实行明码标价。
“价格服务进医院”将争取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