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冯升祥)今日起,石狮市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验照等,都可以在各自的辖区工商所办理了,离市区较远的市民也不用跑到位于市区的工商局办理。工商所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
从3月1日起,各镇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注册登记及管理职能都将由各辖区工商所依法履行。地址变更跨越工商所辖区的,由新址所属的管辖工商所负责办理。特种行业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等由工商局注册管理科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