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实施了19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退出历史舞台。而取而代之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被称为“离老百姓最近”的法律。连日来,上至公安部门,下到各个媒体,都在对治安法进行不同层面的解读。在新法施行之日,杭州日报也通过回顾85109999热线记录,看过去说未来,和杭报读者一起剥开法律条文,用小案例的形式了解新法“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
扬言“跳楼”构成违法
热线实录:遭遇挫折很容易采取极端的方式,譬如跳楼、跳天桥等,来吸引公众注意力以期达到某种目的。今后这类事件在应急处理后,当事人也将受到处罚。
去年4月25日下午3点20分,在佑圣观路茅廊巷菜场六七楼,一名女子声称要跳楼,还在从上面撒传单,引起路人围观,交通阻塞;
去年7月6日中午,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来到延安路解百天桥上,把腿跨在天桥护栏上,想往下跳。桥上很多人极力相劝,女子不让人接近,扬言谁敢过来她就跳下去。
对应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扬言跳楼作为影响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房客犯罪房东也可能受罚
热线实录:出租房屋,房东有责任严格对租客进行登记,并且时常关注租客的情况。
2004年3月2日,鲁先生来电:我在城西益乐村有一套房子,租给了几个山西人。前几天,其中两个被抓了。民警告诉我,他们是团伙盗窃,还把我叫去做了笔录。其实我也不了解他们的情况,还好我后来没什么责任,我真当担心煞了。
对应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噪音扰民处罚有了依据
热线实录:一些酒楼、餐馆和歌舞厅等场所制造出很大的噪音,夜深了骚扰居民,已成为一大公害。
去年7月1日,刘先生来电,我家住在松木场,附近的几家小饭店每天晚上10点多了,音响还响着,我已经向一些部门投诉了好多次,可每次都是好景不长。跟他们说说道理,他们比我还理直气壮。
对应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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