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厦门眼科中心日前被民政部门正式批准为厦门市首家非营利性民营眼科医院。
按国家对医疗机构的分类,营利性医院相当于一个企业,可按企业运作方式经营,其经营目的是为了赚钱,投资者也能获得投资回报;非营利性医院是一个服务型、福利型的事业单位,担负着社会职责,尤其是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如SARS、洪灾、瘟疫等灾难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