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地方农村建房收费十分混乱。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的收费标准高低不一,有的地方批一分宅基地收1万元,也有的收2至3万元甚至更多,还有的村收取建房巨额押金。这样做,不仅破坏了农村土地市场,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还使群众误认为只要交钱就可以违法建房,导致涉房收费弹性膨胀,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民建房收费问题,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应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条件以及农民的经济收入情况,制定严格的农民建房收费标准。首先要推行农民建房收费公示制度。各乡镇村要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对农民建房审批、收费进行公开,做到收费内容、服务时限、规划选址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对批准合法的收费项目,严格按标准收费,对超标准收费项目坚决降到标准之内,对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三是对违章建房处罚进行规范。统一处罚标准,制止以罚代管行为,罚款一律进财政专户。四要加强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建房负担信息联系点,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制止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发生。
范靠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