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降至9%以下;
全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降至3%以下;
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下降至7%以下;
本市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产值抽样合格率达86%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质量产值抽样合格率达91%以上;
全市市场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50%以上;
全市商场、超市、个体门店的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80%,奶制品达到100%,豆制品达到90%;
70%以上本市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及其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
供应我市的主要初级农产品20%来源于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
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0%以上,品牌肉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
在全市大中型工业区建成符合要求的集体食堂,能基本满足全市工业区30%以上工人的安全就餐需求;
连锁经营企业销售食品的市场占有率达25%以上;
全市农贸市场持照经营率达60%;
全市市场、商场、超市实施食品准入管理;
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达20%以上;
完成全市星级宾馆附属中西餐厅以及其他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中西餐经营单位、就餐人员大于800人的大型集体食堂的等级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