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饮食店也能办照了
有关部门就清无疏导问题出台若干新政策
晶报讯(记者王鹂鸣实习生钟洁灵)租用城中村民房的饮食店,因为没合法房产证明,一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现在根据新的《〈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的补充意见》(下称意见),只要符合消防、卫生等要求,这些饮食店将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据了解,这是有关部门为进一步稳固清无成果、加强疏导,出台的新措施。
消防卫生必须达标
据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透露的信息,《实施〈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的意见》下发后,对统一、规范全市“清无”疏导政策,指导各区“清无”疏导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执行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于是又新出台了《〈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的补充意见》。
《意见》中提到,对“城中村”内餐饮店,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工商等方面要求的,应给予办理相关证照。记者从市清无办了解到,出台这样新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城中村的饮食店多位于违法建筑内,无法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合法房产证明。而现实问题是,城中村居民需要这样的便民饮食店,如果“一清了之”,必将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说,与违法建筑相关,而拆除违法建筑、改造城中村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意见》出台了城中村饮食店的办照规定。
与城中村餐饮店类似,工业区内很多餐饮店因为租用厂房商用,无合法物业证明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此次补充意见也说明: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采取优惠措施,鼓励、支持开办工业区内餐饮店。对于不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工商等方面要求的工业区内餐饮店,有关部门应当提出整改要求和标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有关要求和标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证照。
一年期证照可延期
记者从清无办了解到,清无期间,一些经营户根据有关政策得到一年期营业执照,在相关场所证明文件、审批文件、许可证件有效期内,可办理一年延期。出台这个规定,也与违法建筑有关。记者从清无办了解到,因为违法建筑不可能短期拆除,一些经营户按照规定办理了一年期的营业执照,在执照到期后,很多人就担心自己的经营场所再次沦为“清无”对象,按照补充意见规定,所租赁违法建筑仍未拆除的,可以申请延期。
燃气企业设点不需办照
补充意见还提到,各燃气企业自行设立的“品牌专营店”(只摆放2、3个钢瓶),作为燃气企业形象的宣传点和客户联系点,可以企业的营业执照为经营依据,不必单独办理营业执照。记者了解到,此前,这些联系点和宣传点,不确知自己是否需要办照以及怎样办照,很容易成为无牌无照经营点被处理。
民宅可作办公场所登记
补充意见规定,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小区居民住宅,经房屋所有权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并且在申办营业执照时无需消防前置许可。市清无办介绍,在此规定出台之前,民宅做企业住所属于改变物业用途,是无法办到执照的,但是事实上已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存在于民宅中,为加强监管,补充意见作出了上述规定。
明确消防前置审批问题
对于以前有关规定中,对于部分经营场所是否需要消防前置审批规定不甚明确的地方,补充意见也做出了明确,对于什么样的场所、多大营业面积的场所需消防前置审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结束时,自动废止。欲知更详细情况的市民,可到“深圳政府在线https://www.sz.gov.cn/”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