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彭蓬实习生潘若蒙通讯员邓婕姝)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日起我市将实施校车和驾驶人行政许可制度。交警部门将联合教育、交通等部门,在全市设立15个点,对全市校车进行检查整治。
该项制度规定,我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用于运载学生的9座以上车辆必须领取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校车许可证》,未领取许可证的车辆严禁充当校车使用,驾驶员也要申领《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未领取驾驶人证严禁驾驶校车上路,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从今日起,交警部门与教育、交通部门开始联合对全市校车进行检查整治。全市共设校车整治点15个,每个整治点安排整治人员15名。在每天的整治行动中,整治人员还要对各区主要学校进行检查。
市交警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整治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校巴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检查校车驾驶员是否持有《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检查校车是否按要求在前后车窗张贴有校车标识;学校是否将无牌无证、报废、假牌套牌、拼装等非法车辆作为校巴使用。此外,还将整治校车各种违法行为,重点是超载、超速等。如果校车没有《许可证》、校车驾驶员没有《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没有张贴校车标识,民警会将违章情况登记造册,并转送学校和区教育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使用非法车辆或是超载、超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