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日电 记者2月28日从省委政法委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中获悉,3月初,黑龙江省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处理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451—82696397。
为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省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在全省开展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为深入发动群众揭发,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在会议中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要依法重判重罚。同时要坚持除恶务尽,揭露、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国家公务人员和政法干警为黑恶势力说情,干扰正常办案,充当“保护伞”,以及包庇、纵容、袒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问题,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必须深挖彻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此外,相关部门要强调办案质量,做到“稳、准、狠”,防止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法管辖、定性不准等问题的发生。要依法区别罪与非罪,黑恶势力犯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措施,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考核体系,把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那些任由黑恶势力发展,不敢打、不愿打的地方和部门,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