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淑芹 通讯员 王继华
本报青岛讯两辆出租车不仅外表一模一样,而且牌照和营运手续都一样。岛城一些出租车司机“克隆”出套牌“黑车”,这样做司机倒是“省下了”套牌车的各种费用,但严重扰乱了出租行业的营运秩序,还存在安全隐患。 青岛市近日查获两起套牌行为,当事人共被罚款6.5万元。
2月初以来,根据市民举报,青岛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接连查获了两起出租车司机套牌行为。青岛市民兰某去年4月承包了一辆出租车,每月要向车主交4000多元的包车费,这样一个月辛辛苦苦干下来,自己也就只能剩下一千多元钱。为了多赚钱,他向车主谎称车牌、营运证件丢失,然后到有关部门补办了一套手续,“丢失”的手续被他直接套用到自己买来的一辆旧车上。另一出租车车主刘某干脆自己“克隆”自己,他以自己车上的车牌、行驶证、营运证、顶灯等全套装备“丢失”为借口,又办出了一套手续,自己用新的,把原来的手续“出租”给张某,张某用在旧车市场上买来的旧车跑起了出租,每个月只需交给刘某1000元的好处费。
据介绍,正规的出租车每年需缴纳运输管理费、养路费、挂靠费和各种保险费用共计两万余元,而套牌黑出租则直接省下了这笔费用,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出租车行业的营运秩序,此外这些黑车大都车况较差,也不参加正常的年检,对市民的乘车安全也构成隐患。根据有关法规,青岛市交通稽查支队对两起套牌车的当事人分别罚款3万元和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