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
距离“三八”节还有数天,被羁押在崇左市看守所的女犯阿碧喃喃地说:“唉,看来我至少失去很多个‘三八’节的自由了……”这位曾让崇左市民谈“盗”色变的特大系列入室盗窃案的女贼,因涉嫌盗窃已被起诉。
屡造“艳遇”事件
去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供职于崇左市机关某局的刘先生与同事打球不慎扭伤了脚。第二天,他换药后回房休息。因单位无房,刘先生与两位同事租住在崇左市保险公司宿舍一楼的三房一室。
在他打开房门时,突然看见一位秀丽的年轻女子站在厅堂中!“你、你怎么在这里?”刘先生惊讶地问陌生女子。
那秀丽的年轻女子抿着小嘴甜甜地笑了笑,指着左边房间羞涩地回答:“我是他的女朋友,是他开门让我来帮他整理内务的。”
“喔?”刘先生知道左边房间是单位同事老周的卧室,听说这女子自称是老周的女朋友,他心里暗暗骂道:“你这个老周真不是东西,家有妻室子女还找女朋友……”
“大哥,你脚受伤了?”年轻女子主动说:“我帮你买药吧。”说完,就绕过刘先生后面欲迈出门槛。
“谢谢你,我已买药回来了。”
“那我回去啦。”年轻女子一面说一面回头,“拜拜。”
没多久,隔壁老周下班了。回到房间的老周,看见自己的床头被翻得乱七八糟的,一检查,发现枕头下的1500元现金不见了,另外新买的一个电动剃须刀也不翼而飞。
听说老周失盗,刘先生一拐一拐地走出房间:“喂,伙计,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是你女朋友?”
“我哪来的女友?分明是一个女贼!把我的这个月工资都掳光了……”
与老周相比起来,崇左市某厂的小李却是哑巴吃黄连。那天早上,小李与妻子闹别扭后睡懒觉,朦胧中他意识到有一女子走进房间,他以为是妻子便蒙起头来。
中午待他起床后,发现自己钱包里的2000余元现金被掏空了,手机也不见了。开始他还以为是妻子干的好事,打电话把妻子骂得狗血淋头,后来家人作证说他妻子整天都在父母那边,他才意识到家里已失盗……
仅3个月,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江南派出所就受理类似家中失盗案件达22起。民警初步认定入室盗窃系女性所为。警方悄悄拉起了缉捕的法网。
撞进警察房间
今年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崇左市公安局某侦查支队长李国宁,与几名侦查员在集体宿舍研究一起案件。突然,房门有开锁的响声。在座的侦查员互相看了一眼:研究此案情属于机密,是谁开门进来的呢?一侦查员起身欲打开房门,被李国宁支队长用无声的手语制止了。
拥有这间集体宿舍钥匙的侦查员全部在此开会了,是谁还拥有集体宿舍的房门钥匙呢?想到崇左市区近段时间频频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李国宁支队长觉得能进入侦查员集体宿舍的“客人”非同一般。他猛然拉开房门,发现一位秀丽的年轻女子正在厅堂打开一个手提袋。而这个手提袋正是李国宁支队长的!
“你找谁?”李支队长不动声色地问。
听见有人问话,那年轻女子神色突变,但短暂之间,她就镇静下来露出笑容:“我来帮男朋友拿手提袋。”
“你男朋友?”李支队长笑了笑,“好啊,欢迎你光临我们集体宿舍。”
那女子挤出一丝笑容回答:“你忙吧,我先回去了。”说着,转身就要走出门槛。
“先别走!”李支队长一面说,一面迅即抓住年轻女子的右手腕,“你男朋友在房间里呢,既然来了你应该进去看一看他呀!”话声刚落,那年轻女子被推进侦查员的房间里。
李支队长指着房内的几名侦查员,问年轻女子:“认真看一下,哪一位是你的男朋友?”
“他、他出差了……”那女子结结巴巴地说。
“别装蒜了!”一侦查员指着女子的脑门,“这个集体宿舍根本没有你的男朋友,你这个江洋大盗今天光临我们这个集体宿舍,算是‘走对门’了!”
当晚,侦查员把该女贼送到了派出所。
侥幸逃脱复被擒
经查,该女贼名叫阿碧,现年28岁,家住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某航运公司宿舍,已有13年的吸毒史,曾在家人和朋友的动员下自愿戒毒5次,被强戒两次、劳教一次,后因贩毒曾被判刑。她成年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戒毒所、劳教所和监狱里“泡”着。
落网后的当天深夜,女贼看到同房的犯人都休息了,即对看守她的一位新警员和一名协警员说:“警察哥哥,我那个‘东西’来了,麻烦帮找几张卫生纸来,我要上洗手间。”
“你的什么东西?”年轻的新警员奇怪地问道。
“就是女人的那种东西……”女贼装着害羞的样子说。
听说女贼来了那种“特殊东西”,新警员和协警员连忙到各办公室寻找卫生纸。几分钟后,待他俩拿着卫生纸走进审讯室时,女贼早已不翼而飞了!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的黄桂静政委在电话里听了汇报后,跺脚道:“这个狡猾的女贼……”3天后,该女贼窜进某厂宿舍行盗时,再次“触”上了警方布下的防盗网。这次,她再也没有机会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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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贼自述:“我天生不是坏女人”
其实,我天生不是“粉女”,也不是坏女人。
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从小在左江河畔长大,小学到初中我都是好学生。记得在1993年暑假,街道里的几个大哥哥和大姐姐带我去郊游,大家很尽兴地喝啤酒。
15岁的我对什么都稀奇,一个名叫阿忠的大哥哥,看见我喝了两口啤酒后满脸通红,即递给我一支烟。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我竟然将那支烟抽完,随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傍晚我醒来时,才发觉躺在一位名叫阿芬的大姐姐床上。不知什么时候,阿忠像幽灵般走到床前,给我点燃了一支烟。从那时起,烟,慢慢成为了我的精神支柱……
暑假结束后,我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精神萎靡不振,没有心思上课,时不时向父母和兄姐索要零钱买“烟”抽。待家人发觉我吸毒时,我已是“毒入膏肓”。家人把我送进了戒毒所。
在戒毒所3个月,我虽然在药物治疗的作用下暂时不吸毒了,但心灵却被“粉哥”和“粉姐”们俘虏了。15岁的我从戒毒所出来后,书读不了,工不会做,家务不愿干,只好整天与“粉哥”和“粉姐”们混在一起。这一“混”就是6年,其中有3年零7个月,我是在戒毒所和劳教所里度过的。这期间,我从一个辍学的初中生,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由于我频频成为戒毒所和劳教所的“常客”,家人开始对我有点失望了,亲戚也对我疏远了,就连先后的两任男朋友,也对我失去了信心。从此,我断了吸毒的经济来源。
后来,我去贩卖零包毒品,以贩养吸。谁知还没有到两个月,就被江州公安分局的缉毒民警逮住了。接下来,我被刑事拘留、逮捕、判刑。待刑满释放后,经济上无依无靠的我,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
进到别人家里我什么都“顺手牵羊”,大到电脑,小到男人的电动剃须刀和女人的日用品。有一天,我光顾了4个家庭,其中有3个家里有人在,我都以女朋友的身份侥幸地逃脱了……
(刘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