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奖评新闻
律师认为:父母拒绝抚养孩子并要卖给他人,其行为可构成遗弃罪
一对葫芦岛来沈打工的年轻人,未婚先孕,女方还有10天临产,但“小夫妻”手头拮据,无力抚养。出于好心,和平区河北街的一八旬老翁亲手撰写了“卖子广告”贴在社区。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
电线杆广告 “卖孩子”竟称是好消息
“这也太不像话了,卖孩子还称是好消息。”昨日,来自和平区河北街的居民、50多岁的老王向记者报料。该报料人说,前日中午他在家附近的一个电线杆子上看到一张特别的广告,随后撕下来。图为八旬老翁亲手写的“广告”单。
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河北街这栋居民楼见到了在外面等待记者的老王。老王给记者展示了一张皱巴巴的铅笔写的广告。上面这样写着:
好消息:
尊敬的广大同志们,你们好,由于种种原因,有个未问世的孩子父母无力抚养,希望为孩子找个好人家,想知详情速与本人联系。落款日期是2月27日。
老王气得说话都直哆嗦,“卖孩子怎么跟卖白菜一样啊?当时这种广告在墙上、电线杆上、楼洞里贴得到处都是。”
( 辽沈晚报 王志东 康科峰)[编辑: 钱文胜]1
为啥用“好消息” 我也是出于好心帮人的忙!
按照上面的电话记者以想要买孩子为由拨通了联系人郭先生的电话。但是接电话的是名老太太,她称是郭先生的老伴。
她称自己和老伴都是出于好心给人家帮忙,自己没有好处费。“孩子要多少钱你去跟我的外甥女小杨联系。”随后她给记者一个手机电话,但是记者拨通后,手机却关机。
于是通过走访小区居民,记者找到了正在外面散步的郭先生。郭先生拄着拐,颤颤巍巍地说,他今年已经80岁了。
郭先生说,这个“好消息”是他写的。他介绍说,他有个19岁的外甥女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23岁的女孩。女孩求她帮忙,说她和一个男孩同居后怀孕,还有10天就临产了。但是现在只有男孩一个人打工,还要租房,两个人实在无力抚养孩子,想求她给未出世的孩子找个好人家,将孩子卖了。
“前天外甥女和那对年轻人来了,女孩1.5米左右,肚子已经大得不得了,让人看了心酸。”郭先生说,他们说眼瞅着孩子马上要出生,再不找人要就晚了,可我们都是从农村来的,谁也不认识……我瞧着难受,就自告奋勇地说,不行我就给你发个小广告吧。
“我就写了广告,贴在社区附近。”郭先生说,当天社区就来到我家,告诉我买卖孩子是不允许的,让我立即撕下来。并叮嘱我告诉年轻人马上返乡。昨晚他们已经回去了。
“你怎么能用好消息一词呢,像卖商品一样?”记者问。老郭说,我只想帮忙,还想是做了一件好事呢,真不知道是不好的事情。
对话中间人 “给多少钱你看着办吧”
昨晚记者在打了无数个电话后,终于找到老郭的外甥女小杨。记者先是以买家的身份跟她说。她表示,这对小夫妻可能还没有走。“你想要孩子啊……男孩女孩还没有定呢”“他们俩肯定没有毛病……就是在外打工,没钱抚养”“给多少钱你看着办吧”。(辽沈晚报王志东 康科峰)[编辑: 钱文胜]
2
当记者表明身份,希望帮助他们,并表明卖孩子是违法时,小杨说,我知道你们是好心,他们也不是卖孩子,就是实在没有办法养活,想找个好人家。让我帮帮他。“贴广告不是我的主意,是别人贴的”。
小杨说,这对小夫妻都是葫芦岛人,来沈有两年时间了,都是23岁。“女孩跟我一年前曾在一家酒店打工,男的在别处打工。两人没有登记”。
小杨表示会劝说两人与记者联系,随即挂断电话。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父母对自己的亲生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却拒绝抚养,且将孩子出卖给他人,其行为就构成遗弃罪。而据了解,在沈阳遗弃婴儿或幼童的现象有逐年攀升的趋势。
这名律师表示,“遗弃婴儿的行为对被弃婴儿的人身权利即生命权和健康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遗弃婴儿的行为在为社会带来压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及家庭带来了一定的危害性。“弃婴被亲人抛弃后心灵所受的创伤,是一生都难以平复的。由于长期缺乏家庭的氛围和关爱,弃婴们长大后大多伴有程度不等的心理障碍,容易对社会产生冷漠甚至仇视心理。(辽沈晚报王志东 康科峰)[编辑: 钱文胜]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