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28日,沈阳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2006年教育工作目标责任状。
责任状包括13项教育重点工作的分解指标。具体内容包括,加大投入,取消中间环节,将教育经费直接拨付中小学校;学校收费100%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工资福利等;100%按一费制标准实行“两免一补”;年内消灭D级危房7000平方米;中职招生人数达到4万人;改造薄弱学校59所;建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行风评比进入本地区先进行列等。
副省长鲁昕,副市长王玲代表省、市政府在责任状上签字。(田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