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日讯 (记者 闫晓智 通讯员 王坤张强)日前,由韩国外换银行北京分行汇给开发区金盛食品公司的近30万美元的货款全部到位。至此,历时两年的开发区首起涉外信用证贸易纠纷案,被开发区法院成功执结。
2003年7月6日,开发区金盛食品公司按照合同,向韩国某株式会社出口25.87吨冷冻梭子蟹,价值25.35万美元。当时双方所签的是信用证贸易,对方指定韩国外换银行为付款银行。同年7月23日至8月11日期间,金盛食品公司先后3次收到韩国外换银行拒绝付款的电文,称其没有提供足够的信用证贸易所需单据材料,而且单方面认为金盛食品公司所供货物为不合格商品。金盛食品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于2004年8月13日,依法向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韩国外换银行给付货款25.35万美元和相应利息。经过调查取证,区法院认定韩国外换银行拒付理由不成立,于2005年3月18日判决韩国外换银行败诉。
去年12月底,金盛食品公司向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韩国外换银行所欠款项。日前,金盛食品公司如数收到货款和相应利息近30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