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薇实习生孙晓彩)2月28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辽宁省将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确保20日内为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成员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帮助其就业和再就业。
今年辽宁省将建立零就业家庭预警制度,尽可能避免裁减其配偶及家庭成员已失业的职工,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下岗。对用人单位一次性裁减人员200人以上或超过总数10%%以上,以及在同一单位工作的配偶、子女同时被裁减的,要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由劳动保障部门对零就业家庭启动援助预案,并及时在再就业基地就业,避免产生新的零就业家庭。
据悉,2006年省政府将继续购买公益岗位,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再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在公益岗位就业或被企业招用,可享受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零就业家庭中实现灵活就业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人员,经本人申请,养老保险可按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或续保,财政按所缴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医疗保险原则上参加大病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财政部门按社平工资和当地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对零就业家庭中达到劳动年龄尚未就业的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免费技能鉴定。
另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认定标准为,所从事的工作稳定在6个月以上,全年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