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28日,4户一同经销假冒“索尼”商品的电器经营者,被工商沈河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假冒商品,并分别罚款1000元。
据了解,“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工商沈河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日本索尼公司驻中国总代理有关人员,对大西电子市场和东北家电市场的假冒“索尼”商品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