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在大连办理各种刻章发票、文凭、驾驶行车证车牌、房产证等……”凡使用手机的市民都时常受到类似违法短信的骚扰。这是些什么人?他们的不法行为谁来管?这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昨天记者与警方配合,一举擒获了一名利用手机开展“业务”的假证贩子。
2月26日,记者根据刚刚打进手机里的一条“办证”短信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了电话。一操南方口音男子问:“你要做什么?”记者:“公章能做吗?”对方:“能做。”记者又问:“做出来像真的吗?”对方肯定地回答:“你放心。”接着双方开始讨价还价,最终以200元“成交”。仅过了一天,对方便给记者打来了电话,称“活儿”出来了,让记者带钱到甘井子区辛寨子广场取。记者放下电话立即与辛寨子公安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梁鹏毅副所长表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派出所将认真对待这一案件。
昨天早晨,假证贩子再次催促记者带钱前往辛寨子广场取“活儿”。记者与换上了便装的梁鹏毅一起来到了辛寨子广场。此时,记者的手机再次响起,假证贩子问明记者所带车辆的车型后,一个年轻人来到记者跟前。他与记者见面后,立即将一片塑料印模递给记者,记者见到上面所刻字迹,果然是一枚“公章”。此时梁鹏毅也走出汽车,他接过印模看了看,说:“你这个章不像呀。”假证贩子说:“你不满意我可以回去立即给你另做。”他的话音落地,梁鹏毅副所长拍了他一下,说:“请上车吧。”假证贩子的面色立即发白了。
在派出所预审中,虽然假证贩子不时狡辩他只是给一个不认识的人送货,但警察却明察秋毫。梁鹏毅告诉记者,如果这个人仅是跑腿的,就不可能在现场答应“立即回去重做”。梁鹏毅还告诉记者,以前由于此类犯罪适用法律模糊,因而难以有效处罚,从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类犯罪有了明确的规定,为警方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天下午,记者得到反馈,假证贩子供认,他也仅仅是下家,在其上面还有人控制。此案警方仍在侦破中。( 大连日报谷国强)[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