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哈市要大力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中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
今年,哈市要编制“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区域、流域和重点污染源,在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中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严格限产、限排。 在市管医药、化工行业和每个区、县(市)5个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开展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现场检查档案,对排污大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三同时”项目、限期治理项目、资源开发活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对文昌、太平污水处理厂和30%的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行对重点企业排污总量执行情况月分析报告制度。(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