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瑾通讯员高翔王黎明)为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和陕南人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日施行。同时省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环境监察部门必须每季度对汉、丹江流域水量、重点排污单位最少检查一次,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汉江丹江流域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中线方案取水的主要水源地,也是我省解决水资源瓶颈的主要水源地。目前汉丹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但局部污染严重,已严重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质有恶化的趋势。保护汉丹江水质,制定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显得尤为重要迫切。将于今日起实施的《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于依法改善汉丹江流域水环境、确保陕南人民生产生活用水和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省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汉丹江流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条例,并表示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他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环境监察部门每季度要对汉、丹江流域水量、重点排污单位最少检查一次,并要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可能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各地要制定水污染防治的紧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