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贵阳市政法委获悉,该市日前出台《贵阳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动员社会各个方面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8种毒品犯罪可得奖励据了解,市民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者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举报毒品犯罪,包括吸毒,贩毒,走私、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犯罪行为,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制造、加工毒品,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重大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8种,均可得到奖励。
奖金最低50元上不封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举报吸毒人员(指新滋生或复吸人员),每查获1名奖50元。(二)、举报贩卖、制造、运输、非法持有海洛因、可卡因或冰毒(摇头丸),根据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5克以下,每案奖励100元;5克—10克,每案奖励200元;10—50克,每案奖励300元;50—100克,每案奖励500元;50—10000克,按每克5元奖励;10000克以上,超出10000部分,按每克3元奖励。吗啡、苯丙胺类、鸦片、K粉等毒品以海洛因为基础计量单位(克)相应进行折算奖励:吗啡2:1,苯丙胺类毒品2:1,鸦片20:1,K粉2:1。(三)举报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1000克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000—5000克(含5000克),每案奖励2000元;5000—10000克(含10000克)每案奖励3000元;4、10000克以上,每案奖励5000元。(四)举报非法贩卖、运输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物品,每缴获1吨奖励2000元;缴获麻黄素类物品,每千克奖励100元。(五)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200株或大麻1000株,奖励200元;举报非法贩卖、使用罂粟壳、罂粟籽及其加工物的,每查破一案奖励200元。(六)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查实捣毁一个奖励100000元。(七)提供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贩毒10克以下案件,每抓获1名奖励1000元;贩毒10克—50克(含50克)以下案件每抓获1名,奖励3000元;贩毒50克以上案件每抓获1名,奖励5000元;提供悬赏通缉的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按悬赏金额予以奖励。同一毒品违法犯罪被数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
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奖励工作,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活动将知悉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或线索,通过他人举报获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举报受理机构,对外公布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
贵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110、6763517;云岩公安分局禁毒大队:6819593;南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5793708;小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3933033;花溪公安分局禁毒大队:3631950;白云公安分局禁毒大队:4604626;乌当公安分局禁毒大队:6840769;清镇市公安分局禁毒大队:2523502、2520763;息烽县公安分局禁毒大队:7722110;开阳县公安分局禁毒大队:7252080转6053;修文县公安分局禁毒大队:2326824;市公安局中心分局禁毒大队:7588110;市公安局塔山分局禁毒大队:4898181;市公安局金阳分局禁毒大队:798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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