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日讯(记者韩政)昨日,本报刊登了《个人参加社保缴费方式有变》的消息后,不少读者纷纷打进本报热线66812555咨询没有固定工作的个人如何参加社保。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海口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
海口市地税局负责人说,如果个人想参加社保的,可以凭身份证向海口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领表,然后填表申报,海口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审核受理后,个人就可以缴费参加社保了。
个人参加社保的条件及缴费方式如下:
申请养老保险条件
在依法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中就业的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后,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尚未在城镇用人单位中再就业的人员;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或保留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未在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但有合法劳动收入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等,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申请医疗保险条件
在依法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体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
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或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办法及比例
养老保险缴纳办法有三种可供选择,一是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缴纳;二是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8%缴纳;三是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1%缴纳。城镇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本人所在市、县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缴费比例档次,由参保人员本人按下列办法选择。一是按照《条例》规定的比例缴纳;二是按照6%的比例缴纳。
特别提醒
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缴费基数一年一定。养老保险费可每季、每半年或每年缴纳一次。以城镇个人身份选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档次一次选定,5年内不再变动。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数额,按照《海南省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核定,按季、按年征收,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年度核定和征收。(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