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日讯:从今年起,我省继下放交通事权(主要指公路建设管理权)后,交通预算资金和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将改变过去“一杆子插到底”的老办法,实行明确主体、分清责任、分级管理的模式。这是记者2月28日从省交通厅获悉的。
据了解,交通部门预算资金包括地方公路养护、运输管理、返还代征手扶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交通规费预算资金等。建设项目资金指用于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今年,省交通部门决定推行交通行政目标责任制,将上述两项资金直接下拨给各市县交通局,并由市县交通局按预算拨付使用单位,省交通厅依法对交通部门预算和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省交通厅要求,各市县交通局和所属单位必须单独设立运输管理、地方公路养护、代征手扶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交通规费征稽站预算资金和建设项目资金银行专户。预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