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影视剧越来越钟情于名人题材,如刚放映过的电影《霍元甲》;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乔家大院》,已经杀青的电影《鲁迅》、电视剧《张大千》等等。但比这些名人重现银幕荧屏更吸引眼球的,是一些名人之后纷纷借媒体表达自己对拍摄的不满。
日前,国画大师张大千的女儿张心庆针对电视剧《张大千》发表声明,指出剧中情节多处夸张失实,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焦点。同时,李连杰的新片《霍元甲》更是被霍的曾孙霍自正推上被告席。霍自正不满地表示,该片多处不符合史实,尤其是电影结局让外界误认为霍元甲“绝子绝孙”的剧情安排更令霍家后代子孙难以接受。而此前,《人间四月天》、《林海雪原》等众多以名人为题材的电视剧,其中的一些创作也被名人之后表示无法理解。
面对名人之后的种种不解,一些影视工作者更习惯从收视效果和艺术创作考虑,对名人生前事进行夸张或者虚构。《张大千》的编剧、著名剧作家沙叶新说,像张大千娶土匪的女儿等情节确实是虚构,但他强调“我不是写人物传记,而是艺术创作。”实际上,剧本里说的张大千有7个女人,在其他史料里也是被公认的事实,他认为不同的是自己对这些人物进行了艺术加工。“我之所以用感情为主线串起他的艺术人生,是想写出一个有血有肉的张大千。”
李连杰也曾在记者会中澄清表示,电影中沿用了霍元甲的姓名、出生及死亡日期等史实,为了配合商业因素需求,剧情安排多为杜撰虚构,主要是以鼓励年轻人爱惜生命及发扬武术为用意,忽略了一些事实上的细节,绝对没有任何不敬之意。
清华大学传播学院博士生导师,影视专家尹鸿教授则认为,艺术创作原则上是要维护基本的起码的面貌,但只要在观众眼里并没有完全颠覆人物,没有根本价值观的改变,应该还是可以接受的。
面对众说纷纭,有人希望借法律来说个清楚。早在2004年,周璇之子周民就曾对电视剧《金嗓子周璇》筹拍过程中的一些事表示不满,而该剧的制片方却明确回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拍摄历史名人题材的影视剧,并不需要经过其后人的同意或授权。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万一从法律角度表达了他的看法。赵万一认为,是否构成对名人的侵权,要看事情本身是否对名人和其后人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和评价。如果影视剧创作没有主观上的贬损目的,客观上也没有超出常人所能接受的范围,没有在观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就算不上侵权。
一时间,名人题材成了烫手山芋,尽管很多名人之后都表达出拍摄方在创作过程中要征求自己同意的意愿,但是接受虚构,还是原汁原味,诸多名人之后至今也无法达成共识。拿《张大千》来说,其孙辈们的看法就和女儿的态度截然相反,张大千的孙子张进先和外孙施磊认为“祖父有过7段感情是实事求是的,在拍摄上,只要对祖父名誉没有损害,就能接受”。
但与霍自正和张心庆对虚构的不满态度相反,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乔家大院》荧屏上下却是一派和平景象。据悉,该剧请了乔家后代乔燕和作为顾问,虚构乔家先人乔致庸纳妾这一情节正是她建议的,而其他亲属们也没有异议。大家一致认为乔老太爷一生牺牲了很多感情上的东西,所以,要在电视剧中丰富先人的感情生活。
刚刚杀青的《鲁迅》也不被鲁迅后人完全认可,但似乎与张心庆对片子过于关注张大千个人生活的不满有所不同,对于濮存昕出演的鲁迅形象,其后人是嫌“太过严肃”,没有演出鲁迅生活中活泼的一面。
对此,沙叶新表示:“后人的意见要听取,毕竟他们可能掌握不为人知的资料。但如果完全以他们的意愿来进行创作,就有可能不符合艺术创作规律;并且后人有可能出于维护先人名誉考虑,也未必带来真正的真实。”
尹鸿教授认为,征求后人意见的态度是积极的,但是未必要完全以他们的意见来支配影视剧创作。名人在文化意义上已经不只是其后代的先人,更是这个社会的共同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就像故宫一样,它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而非单单为北京这座城市所有。
面对诸多名人之后的不同要求,在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之间究竟该怎样寻求一种平衡,创作的权限究竟何在?沙叶新说:“我自己非常崇敬张大千,关于对他的研究著作我几乎都看过。但是电视剧是个大众文化,不是学术论文,剧本创作就要考虑可看性,为大部分人所接受。”他强调,艺术真实性不同于生活真实,如果所做的虚构是人物想做、有可能做的事情,不和人物整体性格特征相冲突,就符合艺术真实。对此,他以自己创作的著名话剧《陈毅市长》为例,说“这部话剧的第5场,即《陈毅夜访化学家》就是一场虚构的戏,但正是这场戏成了全剧的经典。”(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