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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应天齐申请强制执行“《徽州女人》案”终审判决;韩再芬对此未作正面回应 韩再芬曾否认“西递村系列版画”在《徽州女人》创意、演出中的作用,图为应天齐提供的《徽州女人》演出剧照。 应天齐根据自己的版画《西递村系列》所做的《徽州女人》舞台美术设计图。 韩再芬曾与应天齐探讨了从版画产生黄梅戏的创意,并签订合同。图为韩再芬与应天齐(右)的合影。
本报讯(记者陶春)诉讼时间近三年的黄梅戏《徽州女人》主演韩再芬侵犯名誉权一案,终审判决宣布原告版画家应天齐胜诉。近日,应天齐在判决三个月后仍未见韩再芬执行判决,于是申请法院对韩再芬实施强制执行。
是否“以画作剧”引发纠纷
据媒体报道,1998年韩再芬与应天齐探讨了从版画产生黄梅戏的创意,并签订合同,约定以西递村版画做舞台美术。此后,黄梅戏《徽州女人》在全国多次演出,均是以应天齐的版画作为布景。
2002年9月,在黄山市的一个公开场合,韩再芬书面发言否认“西递村系列版画”在《徽州女人》创意、演出中的作用,指出应天齐的版画和戏剧没有多大关系。一个月后,韩再芬又在北京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宣读了这篇文章。再次表示,她领衔主演的新编黄梅戏《徽州女人》不是“以画作剧”,并指责版画《西递村系列》作者应天齐,借《徽州女人》一剧不断渲染炒作抬高自己。
一审后韩再芬曾表示“坚决不道歉”
在深圳大学任教授的应天齐于2003年5月状告该剧主演韩再芬侵犯其名誉权,要求韩再芬赔礼道歉,并索赔26万元。2004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宣布应天齐胜诉。对此,本报曾进行过报道。
记者见到该民事判决书上所写,“韩再芬侵权事实成立,判定韩再芬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在北京和安徽省安庆市各一家报纸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韩再芬应当给付应天齐名誉权受侵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万元。”
2004年10月后,韩再芬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坚决不会向应天齐道歉”,并且不服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05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应天齐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应天齐原以为这一段由一场戏而产生的纠葛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但事与愿违。前日,他指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感慨,终审判决于2005年12月27日生效后至今,韩再芬仍然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也一直没有和他联系。所以,今年2月14日,他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对韩再芬实施强制执行。福田区人民法院接受了申请,并于近日正式立案。
此外,对于该案涉及到“以画作剧”的是非,应天齐回答,即使对学术问题的分歧,也应通过合法的程序更正。目前他觉得韩再芬的做法除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之外,也侵害了他人被合同认定的知识产权,他将保留继续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因何未执行韩再芬“不想多说”
昨日,记者拨打韩再芬手机进行联系,韩再芬称,自己不想多说,关于法律上的问题,已经完全委托给她的律师处理。随后,根据韩再芬提供的电话,记者致电她的代理律师於律师。於律师称,判决书在他手上,也已经通知韩再芬,执行判决应该没问题。但当记者向他询问为什么两个月还没有执行判决时,他说正在开车,不便多讲,随即挂断了电话。此后,记者再次拨打韩再芬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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