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3月1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害,在签订集体工作合同时,有关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要被写进其中。
省总工会要求有关部门要坚持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继续做到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一方要有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
据悉,省总工会强调要强化女职工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努力做到集体合同工作推进到哪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就签到哪里。力争用3年时间,在80%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中开展专门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赵跃)